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592号),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126,333,558.9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4,582,028.42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42,280,840.90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84,436,222.81 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436,222.81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分红规定,确保股东稳定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27,94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2,028,6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727,940股、以及拟回购注销因员工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10,609.00股后的股本336,890,127.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40,426,815.24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6,772,050.72元,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合计47,198,865.96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521,638.7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综上,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7,720,504.7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60%。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或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7,720,504.74 | 44,634,781.64 | 73,287,555.3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333,558.91 | 100,190,503.70 | 351,980,089.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42,280,840.9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84,436,222.8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5,642,841.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 192,834,717.43 |
利润(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5,642,841.7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说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