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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树尧、邓贵钦

(三)协办人:任明治

(四)培训时间:2025年4月14日

(五)培训地点:领湃科技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树尧、黄子夏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

(八)培训内容:培训人员通过采取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培训人员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董监高义务与责任、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退市风险警示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公司规范运作、退市风险有了更全面地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树尧邓贵钦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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