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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Meich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4月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历次股东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

2、《关于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出售昌邑赛石容器花木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和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地完善中;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议案》、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昌邑赛石容器花木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对外担保以及资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交易事项。

除此上述担保、交易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发生合并范围之外的对外担保,未发生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且得到了严格地遵守、执行。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的;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本着维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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