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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其职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2024年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二)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三)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4年度)业务收入: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五)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审计费用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根据公司的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履行审计工作的监督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汇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就总体安排、审计范围、审计周期与实践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及其他重点关注问题等进行了沟通,要求中汇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质量,严控审计风险。另外,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针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

3、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完整、公正、公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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