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2024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 |
实施地点的议案》 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6、《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7日 | 2024年6月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6月24日 | 2024年6月24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的议案》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2024年8月1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1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2024年12月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查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治理运作、公司财务、董事高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尽职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有效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职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担保的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决议合法有效,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度的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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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