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之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长江保荐”)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埔园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42号)同意注册,金埔园林于2023年6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490.57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2023年6月14日将剩余的资金人民币51,509.43万元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5.3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008号《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 | 36,400.00 | 35,684.06 | 15,123.46 |
1.1 | 纳赤河中上游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2,000.00 | 11,284.06 | 2,703.78 |
1.2 | 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3,000.00 | 3,000.00 | 1,357.43 |
1.3 | 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 3,000.00 | 3,000.00 | 525.61 |
1.4 | 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 | 3,000.00 | 3,000.00 | 2,250.31 |
1.5 | 灵璧县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优质旅游提升EPC项目 | 5,000.00 | 5,000.00 | 2,395.92 |
1.6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增绿补绿工程项目总承包(EPC) | 1,710.35 | 1,710.35 | 711.94 |
1.7 |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景观提升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1,911.41 | 1,911.41 | 1,529.54 |
1.8 | 雄安新区悦容公园二期工程景观绿化—标段 | 1,530.57 | 1,530.57 | 1,060.46 |
1.9 | 拉姆央措湖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000.00 | 2,000.00 | 1,213.40 |
1.10 | 元江县干热河谷种质资源保护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 1,500.00 | 1,500.00 | 1,338.47 |
1.11 | 通海县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1,747.67 | 1,747.67 | 36.60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12,600.00 | 12,600.00 | 12,6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52,000.00 | 51,284.06 | 30,723.46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等。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结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 “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EPC)”已完成建设,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1 | 香格里拉市奶子河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 3,000.00 | 525.61 | 409.33 | 2,065.06 |
(二)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高效、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两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方变更的原因导致工程量调整,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比预计金额有所下降,最终导致两个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存在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情况
(一)新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金额 |
1 | 咸安汀泗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41,789.58 | 2,065.06 |
(二)新项目基本情况
1、咸安汀泗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咸安汀泗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投资总额:41,789.5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汀泗镇项目建设期间:540(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项目建设主体
牵头人名称: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98476X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宜森成立时间:1998年6月26日经营场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森林公园管理;智能农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物文化
遗址保护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员二名称: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2662291679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龙飞成立时间:2007年7月6日经营场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东门路1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机构:由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成员三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2181266966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甘霖成立时间:1990年10月29日
法定住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108、110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由湖北香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3)参与工程项目的方式及工程量
①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②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古建筑、市政、建筑施工工作内容,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市政施工工作内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市政、建筑施工工作内容。
(三)项目风险提示
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因素,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以上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新项目建设的进度,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
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苗健 | 张绍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