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审议程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6号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738,290.33元。由于公司2023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40,209,874.15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471,583.8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4,514,717.45元,母公司2023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69,823,177.86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308,460.41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2024年度) | 上年度 (2023年度) | 上上年度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738,290.33 | 13,342,311.52 | 10,127,766.7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3,471,583.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5,308,460.4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069,456.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虽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四、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目前主要为视讯及注塑业务,属于传统行业,利润率较低。为提升竞争能力,近年公司加大研发和技术投入,资本开支加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出于对投资者长期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留足公司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更有利于维护股东长期利益,提升股东价值。后续公司将加强盈利能力,稳步提供公司利润,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