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亿元,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632,177.37 | 2,126,750,042.18 | -5,307,588,603.5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125,921,127.7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069,343,870.39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27,156,912.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632,177.37元;2024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125,921,127.7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069,343,870.39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