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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项目人力资源配备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项目合伙人许萍2009年2010年2012年2024年2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慧珍2022年2021年2020年2021年1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1998年1994年1994年2022年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1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于2025年4月18日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对重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公司计提减值情况及可能对财务报告有潜在影响的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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