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235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781,070.62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22,081,577.1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2,953,721.10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93,995,089.64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9,781,070.62 | -202,044,778.45 | -1,574,013,902.77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822,081,577.1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93,995,089.6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38,613,250.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235号);
2.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十二届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