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 页次 | ||
一、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1-2 | |
专项审核报告 第1页
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10332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编制的《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激智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 第2页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激智科技2024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激智科技2024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晓荣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情况说明 第1页
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激智科技”)编制了《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激智科技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公司拟出资1,020万元与福州福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朗”)、福州鑫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鑫汇”)共同设立子公司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签署《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2022年9月28日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二、 利润承诺及完成情况
(一) 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激智科技与福州福朗、福州鑫汇签订的《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协议中约定:
1、福州鑫汇向激智科技承诺,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净利润指激智科技认可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标的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福州鑫汇持有标的公司15%(对应注册资本300万元,尚未实缴)的股权。各方一致同意,如果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公司没有达到上述承诺的2024年度净利润数值,则福州鑫汇应按照激智科技和福州福朗要求的形式和期限无偿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7.50%(对应注册资本150万元,尚未实缴)股权按照激智科技和福州福朗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转让给激智科技和福州福朗或前述主体各自指定的第三方;如果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公司没有达到上述承诺的2025年度净利润数值,则福州鑫汇应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另外7.50%(对应注册资本150万元,尚未实缴)股权无偿转让给拟受让方;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有)针对前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
关于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情况说明 第2页
(二)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完成情况
2025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331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495,887.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95,887.94元。2024年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0,383.5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7,485,504.42元。2024年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承诺数 | 实现数 | 差异数 | 完成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0,000,000.00 | -7,485,504.42 | -17,485,504.42 | -74.86% |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结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能实现承诺。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