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56,792,889.1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5,475,364.4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2,788,695.96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78,869.6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31,303,153.86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3,436,864.2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3,436,864.22元。
2、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3,820,00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458,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34%。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62元/股(含本数)。2024年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最高成交价为13.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679,9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2月2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过户价格为6.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34,138,382.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2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458,400.00 | 24,376,116.00 | 30,573,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944,361.57 | 76,455,260.34 | 75,335,221.1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5,475,364.4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3,436,864.2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9,407,516.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578,281.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9,407,516.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9,407,516.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