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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春晖智控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王志辉、季晨翔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43
注册资本20,382.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杨广宇
董事会秘书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2月10日
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根据2022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51%股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1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由于总部实施空间不足、专业研发人才引进较为困难,以及近三年行业环境的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调整为2025年5月。

2.2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IPO过程相对较长,信息管理系统也在不断的变化,而且近三年受行业环境影响,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困难,目前公司已逐步推进了ERP系统、MES系统和SRM系统的建设与实施,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调整为2025年5月。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公司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公司充分考虑和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变更事项无异议。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七、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季晨翔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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