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的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序号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事项 | 决议情况 |
1 | 2024年2月2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2 | 2024年4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 通过 |
序号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事项 | 决议情况 |
1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关于广州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洲明伯乐光电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
3 | 2024年6月1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对宏升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4 | 2024年8月2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通过 |
5 | 2024年9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通过 |
6 | 2024年10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通过 | |||
7 | 2024年10月1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与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管理及控制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所有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2024年度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进行的重要活动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确保三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正常运转和运作规范。
(2)公司注重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在生产经营与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经过全面了解、审慎决策,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外部专家资源优势,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体系,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除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外,还会加强对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忠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