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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三、附件……………………………………………………………第16—19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6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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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189号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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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洲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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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8,034,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48,034,600.00元的部分由中泰证券包销。中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本次共计募集资金548,034,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40,2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7,694,324.5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开立的账号44250100004600001919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开立的账号79150078801300000413的人民币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4000032529201487175的人民币账户、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752371226652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验证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推介及路演等其他费用等与发行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607.0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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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35,407,71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3,540.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52,867.56
利息收入净额B2214.2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0.69
利息收入净额C22.3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2,888.2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16.59
销户转出募集资金E19.10
应结余募集资金F=A-D1+D2-E850.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G921.22
差异H=F-G-71.21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71.21万元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835,4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3,499,999.7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10,001,886.7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3,498,112.9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701010010160322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500788012000017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741974671177)。另减除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572,108.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71,926,00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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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7,192.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73,393.37
利息收入净额B2131.8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1,383.78
利息收入净额C213.3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84,777.1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45.2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E18,100.00
赎回理财产品E28,1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E315.04
销户转出募集资金F4.60
应结余募集资金G=A-D1+D2+E3-F2,571.0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H2,728.30
差异I=G-H-157.21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57.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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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年3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中泰证券、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由于“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广东洲明进行增资。

2021年5月13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及广东洲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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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442501000046000019192,528,144.4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500788011000004144,723,265.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791500788013000006301,960,770.19
小计9,212,179.7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442328010400271472024年10月17日销户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3370101001022229741,500,711.11
浦发银行深圳新安支行7915007880120000175825,629,556.61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337010100101603220152,777.81
小计27,283,045.53
合计36,495,225.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通过改造现有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加大研发软件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等方式,对公司现有LED显示屏研发中心进行升级,保持公司在LED行业竞争能力,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巩固公司在LED显示屏领域的技术领先能力。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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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升级扩展,加强公司在生产、财务、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赎回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天利财上市公司客户专享VC8638固定利率2,000.002024.5.142024.6.113.88%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099】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800.002024.5.142024.6.111.5%-5.74%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3985】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1,800.002024.6.142024.7.12.05%
广东洲明节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安享信取系列【2208】本金保障型固1,500.002024.7.52024.8.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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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18,306.0017,043.3116,960.5299.512020年12月31日26,295.13
收购股权项目19,700.0019,700.0019,700.0010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008,000.008,000.00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4,803.4653,540.7720.6952,888.2526,384.3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4,803.4653,540.7720.6952,888.2526,384.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遂川县城乡建设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维护和运营成本增加所致。钦州市路灯管理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维护和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洲明科技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6号洲明科技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片西区樟浦地段”(即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西区龙盛五路3号洲明科技惠州大亚湾科技园)。本次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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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0.29万元,收购股权项目由本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700.00万元。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450.2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收购股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8,648.03元,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1,521.38元,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过渡性账户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10,788.15元,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遂川县城乡建设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2022年3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投入金额1.65万元主要系支付项目服务费[注2]钦州市路灯管理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2018年4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投入金额19.04万元主要系支付项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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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8,350.0087,192.6011,383.7884,777.1527,935.6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8,350.0087,192.6011,383.7884,777.1527,935.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4月30日,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685.1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58.65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443.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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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1年7月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2年7月4日起延长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5,960.78元,公司将该等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部分达产,剩余部分于2023年5月9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洲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项目前期留存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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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8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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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8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8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8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康雪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9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8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孙惠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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