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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凌鹤)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范凌鹤,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广东卓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4年8月至今担任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就相关议案接受股东问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本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9月6日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1、《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度,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2月9日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4年12月9日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程序正当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5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勤勉忠实义务,独立、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凌鹤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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