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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文,男,生于1981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2013年7月以来,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现为深圳大学副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学博士生导师、金融学博士后导师、深圳大学特聘研究员;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委会副主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4年8月任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就相关议案接受股东问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若女士组织并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场出席前述会议并积极与其他各位委员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7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社会舆论,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业务及所处行业的了解及认知,积极学习与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期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均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文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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