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004,984.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1,631,943.7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163,194.3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0,736,689.63元,资本公积金为864,388,565.78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010,192.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82%。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6,010,192.20 | 26,662,248.00 | 17,774,477.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3,004,984.97 | 177,304,655.02 | 76,939,512.19 |
研发投入(元) | 120,751,415.05 | 120,939,475.07 | 105,085,766.25 |
营业收入(元) | 1,395,774,190.38 | 1,207,099,784.18 | 974,910,207.0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61,707,116.0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0,736,689.6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0,446,917.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5,749,717.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0,446,917.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46,776,656.3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9.69%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2024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6,010,192.20元为2024年12月31日收盘后总股本180,050,961股为基数计算,实际分红金额以未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计算。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0,446,917.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1,562,862.36元、16,240,627.87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71%、0.58%。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