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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间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娄超,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赛格日立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1月退休。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4年8月任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完整了解需审议议案的各项细节,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

在任职期间,本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3月15日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7日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6月21日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在任职期间,本人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5日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在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7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安排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对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公司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并积极协助本人履职,及时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本人现场检查工作等,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事项时提出的意见积极采纳。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履行自身职责,始终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在任职期间,本人审议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办理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22日),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娄超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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