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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集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

目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010657号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国检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的批准,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含8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800,000,000.00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为110060841013007292658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5,66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339,622.64元。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075.34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金额25,680.19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3,395.15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在各专户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
1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110060841013007292658
2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20000019324100164472625
3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0200006819200355959
4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110060841013007419243
5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110060841013007419319
6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11006084101300741842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项目金额(万元)
2024年10月2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79,433.96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49,075.34
减:发行费用219.81
加:累计利息收入11.53
减:手续费0.0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0,150.30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前期已置换的支付的发行费用

210.38万元转出,发行相关费用仍有9.43万元未支付,仍存放于专户中。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已置换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970.97万元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转出。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5,674.05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25,46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已预先 投入资金其中:置换金额
场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建设工程费硬件购置费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1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7,535.004,896.291,308.891,329.827,535.00
2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6,743.274,829.28235.491,678.506,743.27
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459.95441.2118.74459.95

序号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已预先 投入资金其中:置换金额
场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建设工程费硬件购置费软件开发及购置费
4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970.97325.66645.31970.97
5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5,266.075,266.07
6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4,488.414,488.41
合 计25,463.679,725.571,985.593,027.06325.66645.3125,463.67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1审计及验资费64.1564.15
2信息披露费56.6056.60
3律师费54.7254.72
4债券评级费23.5923.59
5公证费及材料制作费11.3211.32
合 计210.38210.38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科”)、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和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拓维”)提供借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654.65万元向雄安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雄安公司拨付459.95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789.78万元向湖南华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湖南华科拨付7,751.52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450.89万元向湖南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湖南公司拨付6,743.27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78.81万元向安徽拓维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国检集团与安徽拓维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安徽拓维拨付5,162.8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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