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美利信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比例持续上升,以及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商品套期保值的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 获批的额度 (万元人民币) | 期间单日最高余额(万美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远期结售汇 | 70,000.00 | 1,900.00 | 否 |
商品套期保值 | 10,000.00 | 0 | 否 |
合计 | 80,000.00 | 否 |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四、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人通过审阅三会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美利信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内部决策审批文件及信披文件、获取了衍生品交易明细及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主要岗位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利信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 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