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家 |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大事项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数据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很好地保持了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