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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条款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条款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条款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于2024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19,822,973股增加至522,267,67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9,822,973元增加至522,267,67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9,822,973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2,267,673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9,822,973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2,267,673
股,均为普通股。股,均为普通股。
第七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涉及国防秘密情形的除外。第七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涉及国防秘密情形的除外。 公司应当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及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地答复。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应以认真负责积极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注:修订处用加粗表示。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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