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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5-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6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顺醋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81,114.7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076.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额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1,054,703.35 | 1,123,183,967.55【注】 |
支付发行费用 | - | 1,746,467.18 |
募集资金净额 | 181,054,703.35 | 1,121,437,500.37 |
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 190,764,558.02 | 1,001,911,619.44 |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26,306,972.94 | 85,223,520.15 |
2、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25,812,973.02 | 62,451,334.85 |
3、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6,103,201.58 | 130,045,004.13 |
4、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 | 62,489,852.09 | 185,308,89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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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额 |
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5、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 38,336,821.90 | 160,098,664.19 |
6、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 | - |
7、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21,714,736.49 | 47,013,179.80 |
8、理财产品收益 | 1,604,674.27 | 1,604,674.27 |
9、补充流动资金 | - | 331,771,023.67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负数为赎回) | -130,000,000.00 | - |
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负数为收到) | - | -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364,891.17 | 1,130,253.61 |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 1,284.88 | 2,382.92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2,258,425.89 | 122,258,425.89 |
注:2023年4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款人民币1,123,183,967.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2,258,425.89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老陈醋”)、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酒业”)、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万通”)、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调味品”)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以及5家专户存储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招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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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老陈醋、保荐人华泰联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酒业、保荐人华泰联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万通、保荐人华泰联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重庆调味品、保荐人华泰联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户类别 |
1 |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70010188000442587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本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10315001040243170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恒顺老陈醋 | 58,019,700.44 | 专用存款账户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 403710100100494433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恒顺酒业 | 3,275.07 | 专用存款账户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32050175303609700056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恒顺万通 | 51,011,990.79 | 专用存款账户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1104050019200253789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 重庆调味品 | 7,024.36 | 专用存款账户 |
6 |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125902092510606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本公司 | - | 专用存款账户 |
7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51196400001377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本公司 | 13,178,975.44 | 专用存款账户 |
8 |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 381006700011000303171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公司 | 37,459.79 | 专用存款账户 |
合计 | 122,258,4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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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8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华泰联合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13,000.00万元本年度已经全部赎回,本年度未新发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止时间 | 是否赎回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2期6个月B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年8月16日-2024年2月16日 | 是 | 2.81%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年8月16日-2024年2月16日 | 是 | 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3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NJ02473)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年8月17日-2024年2月16日 | 是 | 2.65% | |
恒顺老陈醋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第15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年8月18日-2024年2月18日 | 是 | 1.8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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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顺醋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恒顺醋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顺醋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恒顺醋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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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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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2,143.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76.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477.65[注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191.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34%[注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注1] | 是 | 14,000.00 | 8,522.35 | 8,522.35 | 2,630.70 | 8,522.35 | - | 10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是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2,581.30 | 6,245.13 | -5,754.87 | 52.04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注2] | 是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610.32 | 13,004.50 | 4.50 | 100.03 | 2024年6月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注1] | 是 | 13,000.00 | 23,477.65 | 23,477.65 | 6,248.99 | 18,530.89 | -4,946.76 | 78.9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注2] | 是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3,833.68 | 16,009.87 | 9.87 | 100.0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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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注1] | 是 | 5,000.00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是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2,171.47 | 4,701.32 | -1,298.68 | 78.3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2] | 否 | 33,143.75 | 33,143.75 | 33,143.75 | - | 33,177.10 | 33.35 | 100.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12,143.75 | 112,143.75 | 112,143.75 | 19,076.46 | 100,191.16 | -11,952.5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原预计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对“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恒顺万通增加了部分生产车间和立体库的建筑面积,优化了设备选型,影响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明细,预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受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225.84万元。结余原因为募投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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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50,601,276.82元变更用途,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将“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并同意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776,479.85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55,646,271.45元变更用途,用于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
本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以及理财收益。
[注2]: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3%,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0%,大于100%,原因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3]: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年且项目暂处于运营初期阶段,故暂未进行效益测算。
[注4]: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陆续投入使用,个别设备尚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转固。基于前述原因,尚有部分进度款和质保金未支付,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结余。智能立体库建设完工公告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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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3,833.68 | 16,009.87 | 100.0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2,581.30 | 6,245.13 | 52.04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3,000.00 | 13,000.00 | 1,610.32 | 13,004.50 | 100.03 | 2024年6月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6,000.00 | 6,000.00 | 2,171.47 | 4,701.32 | 78.3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23,477.65 | 23,477.65 | 6,248.99 | 18,530.89 | 78.9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8,522.35 | 8,522.35 | 2,630.70 | 8,522.35 | 10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9,000.00 | 79,000.00 | 19,076.46 | 67,014.0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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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对“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分期实施,由原来的“一次投入”变更为“分期投入”,项目名称由“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变更为“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相应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调整“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建设内容及对应投资总额;调整“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并结合“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公司“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受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相对较慢且投资金额均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鉴于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对较小且尚未使用,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调整为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考虑“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投资总额较大,结合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原用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将原用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转入“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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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基于“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建设提升了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设备调试复杂性增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对“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同时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776,479.85元及利息和理财收益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基于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对“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附件1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