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道明光学 | 股票代码 | 00263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钱婷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 |||
传真 | 0579-87312889 | |||
电话 | 0579-87321111 | |||
电子信箱 | stock@chinadaoming.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反光材料及延伸产品头部生产企业,初期业务主要围绕反光材料在“人、车、路”三大公共安全防护领域的应用进行拓展;近几年,公司基于反光材料生产所沉淀、积累的技术平台为基础进行横向拓展和产业升级,开发了软包锂离子电池用铝塑
复合膜(以下简称铝塑膜)、显示光学膜及PC/PMMA复合板材及薄膜、石墨烯导热膜等新型功能性薄膜材料,业务领域成功延伸到微纳光学显示及消费电子产业链。至此,公司形成了以反光材料为主、微纳光学显示材料及电子功能材料为两翼的产业格局,未来将以杭州研究院的先导技术为牵引逐步打造成为以薄膜型新材料为核心的平台型科技企业。
类型 | 终端应用场景 | |
反光材料 | 道路安防产品 | 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市政道路、国网电力、人防等标志牌;道钉、路锥、轮廓标、警示柱、防撞桶、临时施工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及门号牌、街牌等 |
行车安防产品 | 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号牌;危险品车、商用车、校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通信车车身涂装及标识牌等行车安防领域 | |
个人安防产品 | 环卫、路政养护、外卖等劳保工装;石油、石化、野外作业等特种防护工装;警用、抢险救援、应急消防防护服装;水上救生器材、救生包等海事救生设施;户外运动、休闲用品以及鞋帽、箱包、挂件、时尚饰品等个人安防领域 | |
微纳光学显示材料 | 增光膜、复合膜、量子点膜 | LCD液晶显示屏,如电视机、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显示屏及车载显示屏等 |
电子功能材料 | 离型材料 | 汽车、电子模切、医疗卫生、胶黏制品及家电行业等领域 |
铝塑膜、 | 消费电子、动力、储能类电池 | |
PC/PMMA | 防护面罩、眼镜等医疗卫生领域;手机、电脑等3C电子电池盖;家具装饰、汽车内饰材料及家电视窗材料等 | |
石墨烯导热膜 | 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平板电脑、可穿戴电子产品等电子产品的热管理:有散热需求的其他设备 | |
杭州研究院 | 光学元器件 | 智能驾驶、智能座舱、精准医疗、消费电子、新型显示 |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反光材料
反光材料主要由公司龙游和永康基地生产,根据应用场景及领域的不同细分为个人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车辆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道路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
(2)微纳光学显示材料
微纳光学显示材料主要由公司常州、惠州基地生产,主要产品为LCD用多功能复合型增亮膜卷材以及光学膜片材,包括增光膜、复合膜((DOP、POP、MOP、COP等)、量子点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各式LCD显示器的背光模组中。
(3)电子功能材料
电子功能材料主要由永康两大基地及龙游道明新材料生产,目前主要产品有离型材料、铝塑膜、PC/PMMA复合板材及薄膜、石墨烯导热膜等,最终在消费电子、电池等领域应用。
除上述三大业务板块外,公司杭州研究院于2023年投入使用。杭州研究院的战略定位为集团先导技术研究院,主要聚焦基于光学设计和超精密加工的光学关键元器件的研发、新型功能性薄膜材料及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基于研究院自身的光学设计能力,未来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提供光学解决方案并服务于集团现有光学产品,不断改进和优化反光膜及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的结构,为提升产品性能和新产品开发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集合研究院超精密加工能力和集团多年沉淀的微纳转印、精密复刻和精密模压技术,在为客户定制加工超精密模具的同时,也自主研究开发具有球面、非球面、自由曲面、柱状光栅等光学形貌的模芯且基于该模芯进行深加工,形成具有体现道明设计和加工特色的光学器件,以开拓在车载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消费电子及精准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另外研究院也将以集团在涂布及薄膜制备工艺和技术方面的深厚沉淀为依托,开展具有特殊性能的功能薄膜材料及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助力于公司开拓新的赛道和增长点。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反光材料业务
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特点实行不同的销售方式:在国内市场,主要靠建立自有渠道结合发展核心经销商进行销售,销售范围覆盖全国。通过参加公开招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方式,为全国客户提供优质、及时、专业的服务,可及时、有效地满足各地客户的需求;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在相应国家和重点区域选择有实力的经销商进行合作实现销售,并在巴西、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等地区建立销售子公司实现本地化服务以提升销售业绩。随着公司与海外经销商团队合作关系的日益紧密,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2)电子功能材料和微纳光学显示材料
石墨烯导热膜、PC/PMMA复合板材等产品主要通过和方案提供商的合作,来推动终端用户的应用,针对部分高端或专一产品,通过直接为目标客户进行定制化开发来推动产品市场开发。铝塑膜、微纳显示光学膜等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对统一,其定制化需求相对较少,公司主要通过发展大客户、开发有效客户、强化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来达成市场开拓和稳定客户资源。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业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提升,为适应电子行业产品更迭周期快的特征,公司以惠州基地为核心,适时根据市场变化和终端客户需求,紧密协
调相关技术、采购和生产资源快速响应,以及时满足市场和客户要求。公司为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除不断开拓新的客户资源、丰富客户的分布领域外,还积极与下游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建立稳定的战略性的合作关系,形成公司在市场营销中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2,913,960,738.90 | 2,614,666,609.86 | 11.45% | 2,801,194,02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26,209,922.69 | 2,222,070,005.70 | -4.31% | 2,342,162,265.90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441,214,788.06 | 1,322,706,698.18 | 8.96% | 1,286,598,93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9,936,971.23 | 156,709,843.38 | 8.44% | 313,937,57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7,768,551.80 | 133,829,731.78 | 2.94% | 116,381,05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326,810.35 | 238,892,567.00 | 9.81% | 136,374,256.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8.00% | 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5 | 8.00% | 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0% | 6.94% | 0.86% | 14.13%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16,270,206.74 | 350,813,393.87 | 360,877,555.65 | 413,253,631.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418,231.51 | 48,147,895.22 | 50,419,534.98 | 25,951,30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563,924.07 | 39,758,322.52 | 46,685,414.76 | 9,760,89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9,117.76 | 11,595,111.10 | 127,134,004.48 | 115,508,577.0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3,0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46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96% | 249,600,000 | 0 | 质押 | 113,800,000 | ||
#胡慧玲 | 境内自然人 | 4.21% | 26,268,000 | 0 | 不适用 | 0 | ||
胡智雄 | 境内自然人 | 3.87% | 24,191,702 | 18,143,776 | 不适用 | 0 | ||
胡智彪 | 境内自然人 | 3.79% | 23,671,702 | 17,753,776 | 不适用 | 0 | ||
池巧丽 | 境内自然人 | 1.81% | 11,278,768 | 0 | 不适用 | 0 | ||
胡敏超 | 境内自然人 | 1.57% | 9,830,000 | 0 | 不适用 | 0 | ||
胡浩亨 | 境内自然人 | 1.40% | 8,736,370 | 7,638,277 | 不适用 | 0 | ||
#吴之华 | 境内自然人 | 1.26% | 7,9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通定增35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9% | 6,189,422 | 0 | 不适用 | 0 | ||
吕笑梅 | 境内自然人 | 0.89% | 5,548,728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胡智彪、胡智雄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已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共同控制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胡慧玲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妹; 3、池巧丽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之配偶; 4、胡浩亨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之子; 5、胡敏超系实际控制人胡智雄之次子; 6、吴之华系实际控制人胡智雄长子之配偶; 7、吕笑梅系实际控制人胡智雄之配偶; 除上述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胡慧玲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008,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9,26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6,268,000股;公司股东吴之华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90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900,000 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安徽易威斯诉讼执行的进展
关于公司与原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因未达业绩承诺存在赎回纠纷。2017年开始,由于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易威斯管理,因此无法参与安徽易威斯经营相关的决策或对其实施影响,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控制权,2017年9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2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5);2018年10月15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018年12月18日,因上述相关被告未按判决履行,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于2019年收到曹雯钧、曹慧芳、郭路长法
院执行款合计7,385,528.44元;2022年9月1日,公司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3,044,877.27元;
2024年4月、5月、10月,公司分别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及强制执行款合计748.3762万元;2025年3月,收到金华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将执行人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作价242.5792万元抵偿公司债务,目前公司拟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截止披露日,累计收到法院执行款2,034万元,仍在积极实施执行中;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胡慧玲女士、胡浩亨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5月10日-2024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45,9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胡慧玲女士、胡浩亨先生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6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总股数318.8万股,占总股本0.51%。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胡慧玲女士、胡浩亨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提前终止其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
为了整合提升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实现高分子合成树脂和涂料业务板块的集成化和一体化发展,同时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全面提升,2024年10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并取得了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17,841.15万元以长荣化工为实施主体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树脂、2000吨工业涂料及1000吨纳米分散着色剂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在2025年2月21日于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拟于2025年6月开工,2027年6月建成。
为保障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展,长荣化工于2025年3月17日成功竞买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B04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25,520㎡。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树脂、2000吨工业涂料及1000吨纳米分散着色剂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公司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优化产能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变更经营范围
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因经营发展需要,需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2024年6月27日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登记信息如下: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五)海外控股子公司的变动
DAOMING(BRASIL) INVESTIMENTOS.COMERCIO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LIMTADA(以下简称“巴西道明投资公司”)为公司原持股 95%境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DMXGest?o de Bens Ltda.(以下简称“DMX”)持股占比4%,公司海外员工(巴西自然人)杨业先生持股占比1%,注册资金为9,462,000巴币,2017年6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7月,DMX公司全面退出巴西道明投资公司,合资额从9,462,000巴币降为9,083,520 巴币,所降金额为巴西道明投资公司用于回购 DMX 股份,道明巴西投资分别于2019年7月和8月分别完成支付;同时巴西自然人股东杨业先生将其所持股份免费转让给其控制管理的 XYY HOLDING ADMINISTRACAO DE BENS PROPRIOS LTDA 公司(以下简称“杨业公司XYY”),均已完成相应章程变更,章程变更后公司所持巴西道明投资公司
股份被动增加为98.96%,杨业公司XYY所持股份为1.04%。因巴西道明投资公司经营未达预定目标,杨业公司XYY所持股份1.04% 0元转让给公司,并于2024年7月完成章程变更,变更后公司持有巴西道明投资公司100%股权。
(六)子公司道明超导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需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2024年8月21日取得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登记信息如下: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七)子公司道明新材料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道明新材料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编号为GR202433004544,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4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八)子公司华威新材料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子公司常州华威获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工业企业,本次被认定为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公司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配套能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力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