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587,840.88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4,467,984.2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8,696,735.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 2024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37,879,663.50元。年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05,341,600股。
3、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5,3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136,64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8.45%。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136,640.00 | 42,136,640.00 | 36,869,56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587,840.88 | 103,964,893.64 | 94,666,286.6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74,467,984.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37,879,663.5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1,142,84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2,739,673.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1,142,84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142,84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17.9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行业特点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