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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0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0.00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1.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1.01选举刘荣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黄朝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刘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刘群英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雷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万国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邓立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吴孟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相关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 提案6、7、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普通决议事项(需要累积投票的提案除外),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需要累积投票的提案,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5年5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od@rainbow.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帆 联系电话:028-85362392

传真号码:028-85373601 电子邮箱:bod@rainbow.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0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0.00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1.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1.01选举刘荣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黄朝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刘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刘群英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雷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2.01选举万国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邓立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吴孟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声明:本人/本单位如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3。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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