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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自2020年1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20年1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奇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泰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量、繁简程度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报价确定,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考评,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

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合计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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