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7)执业证书序号:0014469
(8)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蓝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公司2025年度最终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