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宝莫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7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世鹏 | 廖媛媛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 | |
传真 | 0546-7782476 | 0546-7782476 | |
电话 | 0546-7778611 | 0546-7778611 | |
电子信箱 | 23619658@qq.com | 178689797@qq.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精细化工业务,产品包括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稠油降黏剂等系列产品,主要产品聚丙烯酰胺是通过生物法将主要原材料丙烯腈催化水合生成丙烯酰胺,经过相应的聚合反应生成聚丙烯酰胺胶
体,通过干燥产出成品。公司的产品服务市场包括油气开发、废水处理、选矿、造纸、印染等领域。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是中石化、中石油重要的供应商,公司产品也远销北美、东南亚、中亚等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050,934,577.54 | 964,151,009.85 | 9.00% | 1,040,314,15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6,981,167.08 | 877,057,141.10 | 5.69% | 869,609,141.75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538,662,863.81 | 387,338,190.19 | 39.07% | 592,284,77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393,834.63 | 5,233,314.15 | 977.59% | 29,702,78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84,005.19 | -17,627,081.37 | 123.74% | 25,153,272.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39,129.04 | 120,964,050.52 | -74.75% | -78,171,438.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21 | 0.0086 | 970.93% | 0.04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21 | 0.0086 | 970.93% | 0.04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1% | 0.60% | 5.61% | 3.4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4,389,767.07 | 77,702,578.93 | 173,780,238.58 | 152,790,27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26,072.15 | 387,144.83 | 16,454,089.33 | 33,026,528.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01,749.38 | -1,876,780.69 | 11,867,772.25 | -12,008,73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4,765.86 | 24,834,842.11 | -31,881,298.18 | 25,780,819.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0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0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0% | 96,698,030 | 0 | 不适用 | 0 | |||||
成都鼎昇腾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58% | 34,145,176 | 0 | 不适用 | 0 | |||||
郭爱平 | 境内自然人 | 0.80% | 4,872,979 | 0 | 不适用 | 0 | |||||
金凤 | 境内自然人 | 0.64% | 3,899,900 | 0 | 不适用 | 0 | |||||
彭劲松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558,650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0% | 2,431,800 | 0 | 不适用 | 0 | |||||
东营市正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2,389,401 | 0 | 不适用 | 0 | |||||
胡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914,700 | 0 | 不适用 | 0 | |||||
姬军芳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859,200 | 0 | 不适用 | 0 | |||||
王晓慧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847,7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郭爱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95,6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77,37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872,979股。 2、股东金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899,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899,900股。 3、股东彭劲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75,64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83,0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58,650股。 4、股东东营市正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89,40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389,401股。 5、股东胡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14,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14,700股。 6、股东姬军芳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59,2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59,200股。 7、股东王晓慧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47,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47,7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公司与先导药业签署了《关于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力达医药30%的股权转让给先导药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先导药业仅向公司支付19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标的股权尚未交割过户。2023年4月,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先导药业的违约事项向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并获立案,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开庭审理。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先导药业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冻结先导药业持有的力达医药的股权及收益。鉴于先导药业持有的力达医药股权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同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4年2月26日法院向公司发出终本裁定书。公司发现先导药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2024年3月,先导药业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涉案股权转让款项10万元,剩余涉案股权转让款项1,100万元、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尚未支付。2024年11月,公司收到通知,法院对上海先导法定代表人的限制出境措施已完成,限制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2、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宝莫环境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路街道办”)签订《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将宝莫环境一分厂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进行拆迁,黄河路街道办按协议约定需支付宝莫环境搬迁补偿款(含搬迁奖励)。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厂区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拆除、物资的腾空等工作。
2024年9月25日,宝莫环境致函黄河路街道办沟通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正积极协调相关资金,力争尽快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2月,宝莫环境再次致函黄河路街道办就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进行沟通,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因上级部门补偿(补助)款未到位,黄河路街道办暂时无法进行支付,其正在积极协调申请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该款项拨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宝莫环境尚未收到拆迁补偿款。
3、2023年10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泰颐丰与兴天府宏凌签署了《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西藏泰颐丰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兴天府宏凌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698,030 股非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下称“标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12月20日,西藏泰颐丰与兴天府宏凌签署了《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期间双方具体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3-04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四川惠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截止2024年1月5日,本次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已按照《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了标的股份的全部过户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罗小林、韩明夫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2024-001)。
4、2024年3月,因日景矿业铁石尖金矿项目资源情况复杂、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为降低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不再支付后续股权收购价款并要求交易对手年内回购成都宝莫所持日景矿业全部股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要求交易对手回购日景矿业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12月,湖南众鑫依据《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常德融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2025年1月26日前向成都宝莫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成都宝莫要求融聚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30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2025年2月,鉴于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成都宝莫剩余股权回购款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向融聚担保、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2025年2月28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付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同时,融聚担保继续为湖南鑫聚在《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成都宝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暨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支付的各类款项合计154,880,000元。
5、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俞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俞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上述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11月,公司收到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对四川佳隆长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予以登记。至此,四川佳隆长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8、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美信投资,其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价格为2.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3,583,617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等相关公告。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8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作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9、2024年10月,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昊先生所持公司34,145,176股股份将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前述股份被成都鼎昇腾达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9)。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由成都鼎昇腾达提交的贵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黔01执1307号】,法院裁定吴昊先生名下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归买受人成都鼎昇腾达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年1月,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股东吴昊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相关文件。
10、2024年12月19日,宝莫环境参与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物资装备部”)2025年聚丙烯酰胺Ⅱ型产品框架协议招标的投标。2024年12月30日,宝莫环境收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发的《入围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标项目招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5年1月,宝莫环境与中石化物资装备部签订了《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