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4032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93,834.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88,274.88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120,0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3,435,313.5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220,873.27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882,748.8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88,274.88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120,0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096,368.64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70,842.5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1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6,12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20,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5%。
(二)若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20,000.00 | 6,120,000.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393,834.63 | 5,233,314.15 | 29,702,780.6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3,220,873.2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370,842.5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240,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0,443,309.8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240,000.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深交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