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32,383,327.31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06,995,283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股利701,748,820.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69%。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01,748,820.75 | 681,724,218.90 | 1,383,605,655.1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18,821,918.11 | 1,573,939,087.66 | 2,636,902,040.9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32,383,327.3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67,078,694.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876,554,348.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67,078,694.77 | ||
现金分红比例(%) | 147.46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是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上表不含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