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510Z000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审计报告 | 1-7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5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0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140 |
审 计 报 告
方大集团
容诚审字[2025]510Z0004号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大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附注五、45及附注十五(2)。
1、事项描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于2024年度,方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为44.24亿元,其中幕墙及地铁屏蔽门收入约占集团总收入的94.23%。方大集团公司对于所提供的与工程承包合同相关的履约义务包括建筑幕墙、地铁屏蔽门。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方大集团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与工程承包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与工程承包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了管理层与工程承包合同预算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了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并验证合同收入,复核关键合同条款。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
(3)获取了工程承包合同台账及项目收入成本汇总表,对项目毛利执行分析性复核,并重新计算工程承包合同台账中的履约进度及收入,以验证其准确性。
(4)选取样本检查主要工程项目工程投入明细、分包劳务审批表、业主产值审批等相关文件、记录以验证已发生的合同成本。
(5)选取样本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验证工程的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二)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6,附注五、15(2),附注五、53及附
注十一。
1、事项描述
于2024年12月31日,方大集团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为58.35亿元,其账面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3.05%,本期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0.18亿元,对集团合并报表各项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大。
方大集团公司的管理层每年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综合分析影响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涉及很多估计和假设,例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区的经济环境及未来趋势分析、折现率等,估计和假设的变化会对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之公允价值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了评价。
(2)获取了评估报告,选取重大或典型样本,并利用我们的房地产评估专家对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假设、选用的主要评估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审阅与复核,检查了管理层估值所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3)复核财务报表中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有关的计量、列报与披露。
(三)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附注五、4,附注五、9及附注五、22。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总额为14.98亿元,已计提的坏
账准备为3.74亿元,公司合同资产的总额为26.19亿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2.22亿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5.97%。由于方大集团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方大集团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过程,包括:
①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模型中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获取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坏账准备计算是否准确;②对于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测试过程使用的信息和相关假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检查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诉讼事项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
(4)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方大集团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方大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方大集团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方大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方大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方大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方大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此页无正文,为方大集团公司容诚审字[2025]510Z0004号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俊超(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高升
2025年 4月18日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1995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函(1995)194号文批复,在原“深圳方大建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募集设立方式改组设立。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48589C;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方大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
熊建明。
本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及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分别于1995年11月及1996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6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2,184,931股。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89,094,8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7年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3,642,254.00元,2018年8月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了28,160,568.00股的B股股票,2019年 1月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了32,097,497.00股的B股股票,2020年5月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了35,105,238.00股的B股股票,2021年4月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了14,404,724.00股的B股股票,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3,874,227.00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总裁办公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证券部、法务部、信息管理部、技术创新部、发展规划部等部门,拥有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科技公司)、方大江西新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方大新能源公司等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包括:(1)幕墙分部,生产及销售幕墙材料、建筑幕墙设计、制作和安装,幕墙检测维保服务;(2)轨道交通分部,装配、加
工地铁屏蔽门,屏蔽门检测维保服务;(3)房地产分部,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4)新能源分部,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销售;光伏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大于合并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大于合并净资产总额的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个项目大于合并总资产的0.1%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单体净资产大于合并净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的共同经营 | 单体利润总额大于合并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 投资收益大于合并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5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
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
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
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
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工程业务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房地产业务款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其他业务款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代垫款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增值税退款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7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有条件收款权的销售款合同资产组合2 未达到收款条件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合同资产组合3 未达到收款条件的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1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
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在产品、在途物资、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地产业务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缴交的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开发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0。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4.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6.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因此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企业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有证据表明某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在首次取得时,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
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50 | 10.00 | 1.80-4.50 |
17.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10.00 | 1.80-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00 | 10.00 | 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00 | 10.00 | 18.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10.00 | 18.00 |
太阳能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5.00 | 4.75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8.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额。
19.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期限 | 法定使用权 |
商标、专利权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有技术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软件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 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
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包含转让幕墙材料、屏蔽门材料、电力能源等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地铁屏蔽门运行维护服务、幕墙维保服务、物业服务等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③工程承包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包含幕墙工程、地铁屏蔽门项目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④房地产销售合同
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于将物业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公司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物业的法定所有权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在确认合同交易价格时,若融资成分重大,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的融资成分来调整合同承诺对价
26.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
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8. 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
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
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5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9. 套期会计
(1)套期的分类
本公司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
①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②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2)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本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包括: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只有在对购入期权(包括嵌入在混合合同中的购入期权)进行套期时,签出期权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嵌入在混合合同中但未分拆的衍生工具不能作为单独的套期工具。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但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自身权益工具不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公司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②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③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④境外经营净投资。
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是指小于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本公司将下列项目组成部分或其组合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①项目整体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中仅由某一个或多个特定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部分(风险成分)。根据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评估,该风险成分应当能够单独识别并可靠计量。风险成分也包括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仅高于或仅低于特定价格或其他变量的部分。
②一项或多项选定的合同现金流量。
③项目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即项目整体金额或数量的特定部分,其可以是项目整体的一定比例部分,也可以是项目整体的某一层级部分。若某一层级部分包含提前还款权,且该提前还款权的公允价值受被套期风险变化影响的,不得将该层级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的被套期项目,但在计量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时已包含该提前还款权影响的情况除外。
(3)套期关系评估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
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公司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4)确认和计量
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对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日可以自调整日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
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应当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②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0. 回购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1.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收入确认
本公司提供幕墙工程建造、地铁屏蔽门项目安装服务等的相关收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该等工程安装服务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公司对于合同结果和履约进度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公司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
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工程承包业务的收入及费用需要由管理层做出相关判断。如果预计工程承包合同将发生损失,则此类损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工程承包合同预算来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及预计负债。公允价值的估计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每季度至少需要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这需要管理层充分利用评估专家工作,以合理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开发成本本公司对于房产已交付且收入已确认,但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项目等,需管理层根据预算造价等相关文件合理估计未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以合理反映房产销售的经营成果。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A.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B.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62之“(3)供应商融资安排”已按解释17号的要求披露2024年度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相关信息。
C.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合并) | 2023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58,488,714.76 | 51,009,165.29 | ||
营业成本 | 3,404,642,473.33 | 3,412,122,022.8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本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公司) | 15% |
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15% |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江西新材公司) | 15% |
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成都科技公司) | 15% |
东莞市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东莞新材公司) | 25% |
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置业公司) | 25% |
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能源公司) | 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物业公司) | 25% |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江西置地公司) | 25% |
萍乡市方大芦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芦新新能源公司) | 25% |
南昌市新建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建新能源公司) | 25% |
东莞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东莞新能源公司) | 25% |
深圳市前海科创源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源软件公司) | 25% |
方大智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科技香港公司) | 16.50% |
方大智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科技武汉公司) | 25% |
方大智源科技(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科技南昌公司) | 25% |
方大智源轨道交通装备(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源东莞公司) | 25% |
通用地铁科技公司( GENERAL RAIL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 17% |
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世汇国际公司) | 0.00% |
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鸿骏投资公司) | 25% |
Fangda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方大澳洲公司) | 30% |
上海方大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上海智建公司) | 15% |
深圳市方大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云智公司) | 25% |
上海方大建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上海建智公司) | 25% |
深圳市中融利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利泰公司) | 25% |
成都方大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成都幕墙公司) | 25% |
方大东南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东南亚公司) | 20% |
深圳市迅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迅富投资公司) | 25% |
深圳市立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立富投资公司) | 25% |
深圳市方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大投资企业) | 不适用 |
方大建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香港公司) | 16.50% |
深圳市方大云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云筑公司) | 15% |
深圳市云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云筑检测公司) | 25% |
江西方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智造公司) | 15% |
深圳市方大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创公司) | 25% |
深圳市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筑科技公司) | 25% |
Fangda Facad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幕墙新加坡公司) | 17% |
FANGDA FACADE PHILIPPINES INC.(以下简称幕墙菲律宾公司) | 20% |
GENERAL RAIL TECHNOLOGY PHILIPPINES, INC.(以下简称智源菲律宾公司) | 20% |
FANGDA GULF DMCC(以下简称幕墙海湾公司) | 9% |
GLOBAL MEG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沙特世汇 | 20%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2. 税收优惠
(1)2024年12月26日,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取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44207062,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所得税按15%征收。
(2)2024年12月26日,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公司取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1506,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所得税按15%征收。
(3)2024年10月28日,子公司方大江西新材公司取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36000046,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所得税继续按15%征收。
(4)2023年10月16日,子公司方大成都科技公司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51000927,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所得税继续按15%征收。
(5)子公司科创源软件公司属于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条件,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所得税按15%征收。
(6)2023年11月15日,子公司方大上海智建公司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1002267,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所得税继续按15%征收。
(7)2023年11月15日,子公司方大云筑科技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344205791,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所得税继续按15%征收。
(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部分公司在2024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上述文件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148.01 | 752.40 |
银行存款 | 1,052,461,034.10 | 787,363,734.05 |
其他货币资金 | 439,316,159.73 | 637,786,629.79 |
合计 | 1,491,777,341.84 | 1,425,151,116.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6,232,428.11 | 45,201,676.97 |
(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使用受限的资金 27,819,832.20元,其中劳保专户和农民工工资专户存款24,340,459.89元,定期存款利息86,361.51元、司法冻结金额3,384,510.80元、ETC圈存金额8,5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使用受限的资金432,232,293.30元,主要为汇票保证金、阶段性担保保证金、开具保函保证金等。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上述保证金等使用受限存款等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衍生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远期外汇合约 | 173,737.06 | |
合计 | 173,737.06 |
3. 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584,331.31 | 39,584,331.31 | 21,487,899.17 | 21,487,899.17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946,619.68 | 643,256.75 | 34,303,362.93 | 26,290,455.76 | 405,473.66 | 25,884,982.10 |
合计 | 74,530,950.99 | 643,256.75 | 73,887,694.24 | 47,778,354.93 | 405,473.66 | 47,372,881.27 |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3,147,312.95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53,372.70 | |
合计 | 34,500,685.65 |
注: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946,619.68 | 46.89 | 643,256.75 | 1.84 | 34,303,362.93 |
银行承兑汇票 | 39,584,331.31 | 53.11 | 39,584,331.31 | ||
合计 | 74,530,950.99 | 100.00 | 643,256.75 | 0.86 | 73,887,694.24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290,455.76 | 55.03 | 405,473.66 | 1.54 | 25,884,982.10 |
银行承兑汇票 | 21,487,899.17 | 44.97 | 21,487,899.17 | ||
合计 | 47,778,354.93 | 100.00 | 405,473.66 | 0.85 | 47,372,881.27 |
(4)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5,473.66 | 237,783.09 | 643,256.75 |
4.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535,457,065.77 | 480,886,398.43 |
1至2年 | 197,202,489.75 | 202,348,687.37 |
2至3年 | 196,353,916.70 | 158,881,321.32 |
3至4年 | 173,116,205.07 | 134,723,171.92 |
4至5年 | 134,492,519.77 | 50,830,831.78 |
5年以上 | 261,192,804.06 | 149,873,046.27 |
小计 | 1,497,815,001.12 | 1,177,543,457.09 |
减:坏账准备 | 374,308,804.14 | 266,056,542.90 |
合计 | 1,123,506,196.98 | 911,486,914.1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7,640,916.83 | 8.51 | 97,987,987.52 | 76.77 | 29,652,929.31 |
1.客户1 | 54,873,223.21 | 3.66 | 54,873,223.21 | 100.00 | |
2.客户2 | 47,210,577.56 | 3.15 | 23,605,288.79 | 50.00 | 23,605,288.77 |
3.客户3 | 13,461,834.96 | 0.9 | 13,461,834.96 | 100.00 | |
4.客户4 | 7,096,421.00 | 0.47 | 3,548,210.50 | 50.00 | 3,548,210.50 |
5.客户5 | 4,998,860.10 | 0.33 | 2,499,430.06 | 50.00 | 2,499,430.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0,174,084.29 | 91.49 | 276,320,816.62 | 20.17 | 1,093,853,267.67 |
1.组合1:工程业务款 | 1,201,581,352.19 | 80.23 | 270,560,899.59 | 22.52 | 931,020,452.60 |
2.组合2:房地产业务款 | 87,166,812.19 | 5.82 | 2,181,218.43 | 2.50 | 84,985,593.76 |
3.组合3:其他业务款 | 81,425,919.91 | 5.44 | 3,578,698.60 | 4.40 | 77,847,221.31 |
合计 | 1,497,815,001.12 | 100.00 | 374,308,804.14 | 24.99 | 1,123,506,196.98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0,430,339.27 | 6.83 | 74,382,698.73 | 92.48 | 6,047,640.54 |
1.客户1 | 54,873,223.21 | 4.67 | 54,873,223.21 | 100.00 | |
2.客户3 | 13,461,834.96 | 1.14 | 13,461,834.96 | 100.00 | |
3.客户4 | 7,096,421.00 | 0.60 | 3,548,210.50 | 50.00 | 3,548,210.50 |
4.客户5 | 4,998,860.10 | 0.42 | 2,499,430.06 | 50.00 | 2,499,430.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7,113,117.82 | 93.17 | 191,673,844.17 | 17.47 | 905,439,273.65 |
1.组合1:工程业务款 | 881,971,973.34 | 74.90 | 181,121,184.71 | 20.54 | 700,850,788.63 |
2.组合2:房地产业务款 | 144,374,822.98 | 12.26 | 8,293,566.86 | 5.74 | 136,081,256.12 |
3.组合3:其他业务款 | 70,766,321.50 | 6.01 | 2,259,092.60 | 3.19 | 68,507,228.90 |
合计 | 1,177,543,457.09 | 100.00 | 266,056,542.90 | 22.59 | 911,486,914.19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1:工程业务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4,542,505.23 | 8,518,488.97 | 1.96 | 293,137,304.50 | 5,745,491.13 | 1.96 |
1-2年 | 153,324,126.70 | 8,678,145.58 | 5.66 | 153,658,675.42 | 8,697,081.03 | 5.66 |
2-3年 | 169,472,582.50 | 21,624,701.52 | 12.76 | 154,960,615.90 | 19,772,974.58 | 12.76 |
3-4年 | 170,186,095.94 | 33,628,772.56 | 19.76 | 131,925,551.40 | 26,068,488.96 | 19.76 |
4-5年 | 133,612,334.38 | 57,667,083.52 | 43.16 | 48,298,165.23 | 20,845,488.12 | 43.16 |
5年以上 | 140,443,707.44 | 140,443,707.44 | 100.00 | 99,991,660.89 | 99,991,660.89 | 100.00 |
合计 | 1,201,581,352.19 | 270,560,899.59 | 22.52 | 881,971,973.34 | 181,121,184.71 | 20.54 |
②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2:房地产业务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4,413,740.54 | 543,431.46 | 1.00 | 73,582,665.92 | 735,826.66 | 1.00 |
1-2年 | 16,671,818.48 | 833,590.92 | 5.00 | 30,609,499.61 | 1,530,474.98 | 5.00 |
2-3年 | 16,079,919.21 | 803,995.96 | 5.00 | 1,333.98 | 66.70 | 5.00 |
3-4年 | 1,333.96 | 200.09 | 15.00 | 53,645.28 | 8,046.79 | 15.00 |
4-5年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5年以上 | 40,127,678.19 | 6,019,151.73 | 15.00 | |||
合计 | 87,166,812.19 | 2,181,218.43 | 2.50 | 144,374,822.98 | 8,293,566.86 | 5.74 |
③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3:其他业务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4,731,417.29 | 326,523.94 | 0.73 | 45,107,020.58 | 329,281.25 | 0.73 |
1-2年 | 23,798,443.43 | 499,767.31 | 2.10 | 18,804,861.60 | 394,902.10 | 2.10 |
2-3年 | 8,896,019.47 | 749,044.84 | 8.42 | 3,486,725.13 | 293,582.25 | 8.42 |
3-4年 | 2,496,128.86 | 618,540.73 | 24.78 | 2,743,975.24 | 679,957.07 | 24.78 |
4-5年 | 880,185.39 | 761,096.31 | 86.47 | 460,968.35 | 398,599.33 | 86.47 |
5年以上 | 623,725.47 | 623,725.47 | 100.00 | 162,770.60 | 162,770.60 | 100.00 |
合计 | 81,425,919.91 | 3,578,698.60 | 4.40 | 70,766,321.50 | 2,259,092.60 | 3.19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3)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4,382,698.73 | 17,584,187.04 | 6,021,101.75 | 97,987,987.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673,844.17 | 92,211,524.23 | 1,531,354.19 | -6,033,197.59 | 276,320,816.62 | |
合计 | 266,056,542.90 | 109,795,711.27 | 1,531,354.19 | -12,095.84 | 374,308,804.14 |
说明:其他变动系不同类别坏账准备转换及外汇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31,354.1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汇总金额452,971,961.06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1.0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76,540,861.74元。
5. 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应收票据 | 4,568,000.10 | 6,979,428.14 |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867,571.05 |
6.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938,392.45 | 76.81 | 29,398,144.01 | 86.53 |
1至2年 | 1,949,630.86 | 8.35 | 1,713,380.35 | 5.04 |
2至3年 | 1,404,616.03 | 6.01 | 648,638.59 | 1.91 |
3年以上 | 2,062,396.77 | 8.83 | 2,216,406.41 | 6.52 |
合计 | 23,355,036.11 | 100.00 | 33,976,569.36 | 100.00 |
说明: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8,511,258.52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6.44%。
7.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8,322,524.80 | 145,113,323.33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合计 | 168,322,524.80 | 145,113,323.33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45,432,663.12 | 30,123,678.94 |
1至2年 | 11,015,466.34 | 4,793,018.03 |
2至3年 | 4,495,902.18 | 5,310,261.72 |
3至4年 | 3,882,310.18 | 9,787,862.62 |
4至5年 | 9,518,614.26 | 7,701,603.22 |
5年以上 | 102,013,397.33 | 94,794,114.50 |
小计 | 176,358,353.41 | 152,510,539.03 |
减:坏账准备 | 8,035,828.61 | 7,397,215.70 |
合计 | 168,322,524.80 | 145,113,323.33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金及押金 | 101,364,611.15 | 96,041,429.79 |
工程项目借款及代垫费用 | 39,950,652.16 | 41,180,355.37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3,221,577.94 | 2,515,436.58 |
应收增值税退款 | 642,493.02 | 798,918.77 |
应退预付货款 | 18,884,265.12 | |
其他 | 12,294,754.02 | 11,974,398.52 |
小计 | 176,358,353.41 | 152,510,539.03 |
减:坏账准备 | 8,035,828.61 | 7,397,215.70 |
合计 | 168,322,524.80 | 145,113,323.33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67,771,508.00 | 2,498,265.50 | 165,273,242.50 |
第二阶段 | 3,143,590.00 | 94,307.70 | 3,049,282.30 |
第三阶段 | 5,443,255.41 | 5,443,255.41 | - |
合计 | 176,358,353.41 | 8,035,828.61 | 168,322,524.80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771,508.00 | 1.49 | 2,498,265.50 | 165,273,242.50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98,762,459.86 | 1.49 | 1,467,815.07 | 97,294,644.79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59,510,857.52 | 1.49 | 888,914.26 | 58,621,943.26 | |
组合5:应收增值税退款 | 642,493.02 | 1.49 | 9,573.15 | 632,919.87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8,855,697.60 | 1.49 | 131,963.02 | 8,723,734.58 | |
合计 | 167,771,508.00 | 1.49 | 2,498,265.50 | 165,273,242.50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43,590.00 | 3.00 | 94,307.70 | 3,049,282.30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060,000.00 | 3.00 | 31,800.00 | 1,028,200.00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1,645,090.00 | 3.00 | 49,352.70 | 1,595,737.30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438,500.00 | 3.00 | 13,155.00 | 425,345.00 | |
合计 | 3,143,590.00 | 3.00 | 94,307.70 | 3,049,282.30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43,255.41 | 100.00 | 5,443,255.41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542,151.29 | 100.00 | 1,542,151.29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900,547.70 | 100.00 | 900,547.70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3,000,556.42 | 100.00 | 3,000,556.42 | ||
合计 | 5,443,255.41 | 100.00 | 5,443,255.41 |
B.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43,789,155.16 | 2,143,506.61 | 141,645,648.55 |
第二阶段 | 3,574,882.60 | 107,207.82 | 3,467,674.78 |
第三阶段 | 5,146,501.27 | 5,146,501.27 | |
合计 | 152,510,539.03 | 7,397,215.70 | 145,113,323.33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789,155.16 | 1.49 | 2,143,506.61 | 141,645,648.55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93,661,151.94 | 1.49 | 1,396,571.14 | 92,264,580.80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37,844,486.25 | 1.49 | 563,884.62 | 37,280,601.63 | |
组合5:应收增值税退款 | 798,918.77 | 1.49 | 11,903.89 | 787,014.88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11,484,598.20 | 1.49 | 171,146.96 | 11,313,451.24 | |
合计 | 143,789,155.16 | 1.49 | 2,143,506.61 | 141,645,648.55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74,882.60 | 3.00 | 107,207.82 | 3,467,674.78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261,944.20 | 3.00 | 37,819.67 | 1,224,124.53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2,312,938.40 | 3.00 | 69,388.15 | 2,243,550.25 | |
合计 | 3,574,882.60 | 3.00 | 107,207.82 | 3,467,674.78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46,501.27 | 100.00 | 5,146,501.27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118,333.65 | 100.00 | 1,118,333.65 | ||
组合4:应收代垫款 | 1,022,930.72 | 100.00 | 1,022,930.72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3,005,236.90 | 100.00 | 3,005,236.90 | ||
合计 | 5,146,501.27 | 100.00 | 5,146,501.27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 | 7,397,215.70 | 653,357.89 | 14,542.62 | -202.36 | 8,035,828.61 |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7,397,215.70 | 653,357.89 | 14,542.62 | -202.36 | 8,035,828.61 |
⑤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4,542.62 |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深圳市亿康置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6,000,000.00 | 1-2年 | 43.13 | 1,133,333.87 |
62,675.83 | 4-5年 | ||||
70,000,000.00 | 5年以上 | ||||
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00 | 5年以上 | 11.34 | 298,000.00 |
江西雅景宏贸易有限公司 | 应退预付款 | 16,215,255.00 | 1年以内 | 9.19 | 241,607.30 |
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 | 保证金 | 8,000,000.00 | 5年以上 | 4.54 | 119,200.00 |
招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386,728.75 | 1年以内 | 3.62 | 95,162.26 |
合计 | 126,664,659.58 | 71.82 | 1,887,303.43 |
8.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961,372.14 | 110,961,372.14 | 131,800,215.01 | 131,800,215.01 | ||
在产品 | 91,796,788.96 | 91,796,788.96 | 120,647,582.06 | 120,647,582.06 | ||
库存商品 | 8,694,704.45 | 8,694,704.45 | 11,240,201.57 | 11,240,201.57 | ||
开发成本 | 230,990,938.09 | 230,990,938.09 | 224,969,147.17 | 224,969,147.17 | ||
开发产品 | 124,380,755.91 | 124,380,755.91 | 134,821,091.47 | 134,821,091.47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低值易耗品 | 178,098.23 | 178,098.23 | 171,286.80 | 171,286.8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3,483,327.00 | 13,483,327.00 | 15,096,929.98 | 15,096,929.98 | ||
合同履约成本 | 102,358,825.07 | 102,358,825.07 | 90,470,830.76 | 90,470,830.76 | ||
发出商品 | 20,251,212.30 | 20,251,212.30 | 23,270,292.17 | 23,270,292.17 | ||
在途物资 | 2,570,386.59 | 2,570,386.59 | 3,136,909.52 | 3,136,909.52 | ||
合计 | 705,666,408.74 | 705,666,408.74 | 755,624,486.51 | 755,624,486.51 |
(2)期末存货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存货余额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770,945.91元,借款费用的计算标准和依据见附注三、19。
(3)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 投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期末跌价准备 |
深圳大康村项目 | 2026/12/1 | 2032/12/31 | 36.00亿元 | 201,016,423.09 | 201,016,423.09 | |
方大邦深产业园项目 | 2025/12/1 | 2026/12/31 | 8.70亿元 | 29,974,515.00 | 23,952,724.08 | |
合计 | 44.70亿元 | 230,990,938.09 | 224,969,147.17 |
(4)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期末跌价准备 |
方大城一期 | 2016/12/29 | 12,095,397.45 | 8,447,099.62 | 5,009,991.10 | 15,532,505.97 | |
南昌方大中心项目 | 2021/4/27 | 122,725,694.02 | 13,877,444.08 | 108,848,249.94 | ||
合计 | 134,821,091.47 | 8,447,099.62 | 18,887,435.18 | 124,380,755.91 |
9.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达到收款条件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2,303,529,715.41 | 196,836,354.61 | 2,106,693,360.80 | 2,536,843,592.06 | 179,066,040.85 | 2,357,777,551.21 |
未达到收款条件的质保金 | 262,289,726.50 | 24,254,807.14 | 238,034,919.36 | 157,921,009.28 | 13,409,302.47 | 144,511,706.81 |
有条件收款权的销售款 | 52,852,539.43 | 727,775.89 | 52,124,763.54 | 51,338,008.75 | 436,594.78 | 50,901,413.97 |
小计 | 2,618,671,981.34 | 221,818,937.64 | 2,396,853,043.70 | 2,746,102,610.09 | 192,911,938.10 | 2,553,190,671.99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60,412,051.45 | 11,257,487.71 | 149,154,563.74 | 69,887,873.01 | 5,127,003.43 | 64,760,869.58 |
合计 | 2,458,259,929.89 | 210,561,449.93 | 2,247,698,479.96 | 2,676,214,737.08 | 187,784,934.67 | 2,488,429,802.41 |
(2)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16,288,576.53 | 0.66 | 9,033,247.20 | 55.46 | 7,255,329.33 |
客户2 | 14,510,658.66 | 0.59 | 7,255,329.33 | 50 | 7,255,329.33 |
客户3 | 1,777,917.87 | 0.07 | 1,777,917.87 | 100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441,971,353.36 | 99.34 | 201,528,202.73 | 8.25 | 2,240,443,150.63 |
组合1:有条件收款权的销售款 | 52,852,539.43 | 2.15 | 727,775.89 | 1.38 | 52,124,763.54 |
组合2:未达到收款条件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2,286,329,426.34 | 93.01 | 187,097,333.23 | 8.18 | 2,099,232,093.11 |
组合3:未达到收款条件的质保金 | 102,789,387.59 | 4.18 | 13,703,093.61 | 13.33 | 89,086,293.98 |
合计 | 2,458,259,929.89 | 100.00 | 210,561,449.93 | 8.57 | 2,247,698,479.96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16,288,576.53 | 0.61 | 9,033,247.20 | 55.46 | 7,255,329.33 |
客户3 | 1,777,917.87 | 0.07 | 1,777,917.87 | 100.00 | |
客户2 | 14,510,658.66 | 0.54 | 7,255,329.33 | 50.00 | 7,255,329.33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659,926,160.55 | 99.39 | 178,751,687.47 | 6.72 | 2,481,174,473.08 |
组合1:有条件收款权的销售款 | 51,338,008.75 | 1.92 | 436,594.78 | 0.85 | 50,901,413.97 |
组合2:未达到收款条件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2,519,643,302.99 | 94.15 | 169,724,313.35 | 6.74 | 2,349,918,989.64 |
组合3:未达到收款条件的质保金 | 88,944,848.81 | 3.32 | 8,590,779.34 | 9.66 | 80,354,069.47 |
合计 | 2,676,214,737.08 | 100.00 | 187,784,934.67 | 7.02 | 2,488,429,802.41 |
(3)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033,247.20 | 9,033,247.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751,687.47 | 22,776,515.26 | 201,528,202.73 | |||
合计 | 187,784,934.67 | 22,776,515.26 | 210,561,449.93 |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定额存单及利息 | 327,120,273.54 |
11.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292,626,079.84 | 230,260,579.29 |
多缴及预缴所得税 | 11,197,246.58 | 2,852,830.41 |
预缴其他税费 | 949,974.83 | 3,836,971.59 |
应代供应商收取的货款 | 3,003,841.89 | 3,003,841.89 |
待执行开发产品 | 8,447,099.62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合计 | 307,777,143.14 | 248,401,322.80 |
12.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联营企业 | ||||||
赣商联合投资公司 | 2,402,065.72 | 775.78 | ||||
江西赣商创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商创新置业公司) | 52,354,951.68 | 2,004,000.00 | -70,819.21 | |||
合计 | 54,757,017.40 | 2,004,000.00 | -70,043.43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赣商联合投资公司 | 2,402,841.50 | ||||
赣商创新置业公司 | 54,288,132.47 | ||||
合计 | 56,690,973.97 |
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沈阳方大公司 |
(续上表)
项 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沈阳方大公司 |
(2)本期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沈阳方大公司 | 已破产 | 21,421,931.75 |
1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19,740.17 | 7,455,617.17 |
15.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17,388,824.39 | 17,388,824.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388,824.39 | 17,388,824.39 |
(1)其他转出 | 17,388,824.39 | 17,388,824.39 |
4.2024年12月31日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2023年12月31日 | 8,151,827.44 | 8,151,827.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408.04 | 449,408.04 |
(1)计提或摊销 | 449,408.04 | 449,408.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01,235.48 | 8,601,235.48 |
(1)其他转出 | 8,601,235.48 | 8,601,235.48 |
4.2024年12月31日 |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年12月3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3年12月31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 | - |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9,236,996.95 | 9,236,996.95 |
说明:其他转出系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转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1.2023年12月31日 | 5,747,572,171.31 | 5,747,572,171.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071,485.53 | 274,071,485.53 |
(1)外购 | 5,157,977.68 | 5,157,977.68 |
(2)存货转出租 | 8,679,366.00 | 8,679,366.00 |
(3)自用转出租 | 261,915,764.00 | 261,915,764.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6,607,558.64 | 186,607,558.64 |
(1)处置 | 12,296,393.00 | 12,296,393.00 |
(2)出租转自用 | 153,968,082.00 | 153,968,082.00 |
(3)公允价值变动 | 22,024,705.79 | 22,024,705.79 |
4. 2024年12月31日 | 5,835,036,098.20 | 5,835,036,098.20 |
说明:
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主要确认依据为: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1 号”、“深国誉评字[2025]01002-7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4-2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2 号”、“深国誉评字[2025]01004-1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3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4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5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2-6 号”、“深国誉评字[2025] 01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②方大城部分房地产公允价值1,822,483,172.10元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贷款,贷款尚未到期,尚未解押。
③方大科技大厦、南昌科技园部分房地产由自用转为出租,方大中心部分房地产由销售转为出租,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见本附注五、42。
④方大城等部分房地产由出租转为自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兰州轨道·城市曙光5套房 | 4,584,155.96 | 开发商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
16. 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939,548,074.59 | 620,828,178.38 |
固定资产清理 | 1,346,269.80 | |
合计 | 940,894,344.39 | 620,828,178.38 |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太阳能光伏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604,581,780.49 | 133,179,843.02 | 20,556,336.60 | 52,612,038.36 | 129,596,434.84 | 940,526,433.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4,433,492.70 | 41,922,814.83 | 1,142,284.06 | 4,566,255.09 | 760,170.69 | 452,825,017.37 |
(1)购置 | 156,893.47 | 3,702,669.74 | 1,142,284.06 | 3,259,174.34 | 8,261,021.6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0,308,517.23 | 38,220,145.09 | - | 1,307,080.75 | 760,170.69 | 290,595,913.76 |
(3)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 | 153,968,082.00 | - | - | - | - | 153,968,082.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854,058.84 | 46,217,053.73 | 378,343.47 | 5,818,037.65 | 602,476.07 | 205,869,969.76 |
(1)处置或报废 | - | 46,217,053.73 | 378,343.47 | 5,818,037.65 | 602,476.07 | 53,015,910.92 |
(2)转投资性房地产 | 152,854,058.84 | - | - | - | - | 152,854,058.84 |
4.2024年12月31日 | 856,161,214.35 | 128,885,604.12 | 21,320,277.19 | 51,360,255.80 | 129,754,129.46 | 1,187,481,480.92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127,270,899.06 | 95,754,806.52 | 15,333,003.26 | 34,440,400.13 | 46,802,676.46 | 319,601,785.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57,578.58 | 4,968,886.18 | 789,353.89 | 2,729,323.92 | 6,385,038.54 | 32,430,181.11 |
(1)计提 | 17,557,578.58 | 4,968,886.18 | 783,921.28 | 2,729,323.92 | 6,384,647.23 | 32,424,357.19 |
(2)其他增加 | - | - | 5,432.61 | - | 391.31 | 5,823.92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太阳能光伏电站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174,907.34 | 41,437,192.62 | 529,613.73 | 4,728,217.21 | 233,710.51 | 104,103,641.41 |
(1)处置或报废 | - | 41,437,192.62 | 529,613.73 | 4,728,217.21 | 233,710.51 | 46,928,734.07 |
(2)转投资性房地产 | 57,174,907.34 | 57,174,907.34 | ||||
4.2024年12月31日 | 87,653,570.30 | 59,286,500.08 | 15,592,743.42 | 32,441,506.84 | 52,954,004.49 | 247,928,325.13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79,843.20 | 16,626.30 | 96,469.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500,000.00 | - | - | - | 2,500,0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574,762.00 | - | 16,626.30 | - | 2,591,388.30 |
4.2024年12月31日 | - | 5,081.20 | - | - | - | 5,081.20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68,507,644.05 | 69,594,022.84 | 5,727,533.77 | 18,918,748.96 | 76,800,124.97 | 939,548,074.59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477,310,881.43 | 37,345,193.30 | 5,223,333.34 | 18,155,011.93 | 82,793,758.38 | 620,828,178.38 |
说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中净值 355,978,425.04元已抵押给银行。
②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粤海办C栋502 | 100,277.49 | 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 |
17. 在建工程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7,265,104.44 | 109,414,347.33 |
合计 | 7,265,104.44 | 109,414,347.33 |
(2)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方大(赣州)低碳智造基地一期 | 109,181,428.63 | 109,181,428.63 | ||||
方大(赣州)低碳智造基地一期展厅及安装设备 | 7,018,372.92 | 7,018,372.92 | ||||
方大大厦监控系统改造 | 232,918.70 | 232,918.70 | ||||
松山湖生产基地展厅改造 | 246,731.52 | 246,731.52 | ||||
合计 | 7,265,104.44 | 7,265,104.44 | 109,414,347.33 | 109,414,347.33 |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方大(赣州)低碳智造基地一期 | 331,540,000.00 | 109,181,428.63 | 180,654,314.44 | 289,835,743.07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方大(赣州)低碳智造基地一期 | 87.42 | 完工 | 5,372,500.00 | 5,372,500.00 | 3.15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18.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39,794,489.03 | 1,959,448.83 | 41,753,937.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7,768.38 | 7,325,612.86 | 13,743,381.24 |
(1)新增租赁 | 6,417,768.38 | 7,325,612.86 | 13,743,381.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376,858.70 | 28,376,858.70 | |
(1)终止租赁 | 28,376,858.70 | 28,376,858.70 | |
4.2024年12月31日 | 17,835,398.71 | 9,285,061.69 | 27,120,460.40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19,803,178.07 | 1,173,930.21 | 20,977,108.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64,399.53 | 674,034.72 | 15,038,434.25 |
(1)计提 | 14,364,399.53 | 674,034.72 | 15,038,434.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578,203.17 | 24,578,203.17 | |
(1)终止租赁 | 24,578,203.17 | 24,578,203.17 | |
4.2024年12月31日 | 9,589,374.43 | 1,847,964.93 | 11,437,339.36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4年12月31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8,246,024.28 | 7,437,096.76 | 15,683,121.04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9,991,310.96 | 785,518.62 | 20,776,829.5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19.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152,914,836.88 | 9,017,372.69 | 23,236,225.88 | 185,168,435.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499.68 | 1,031,095.94 | 720,000.00 | 1,793,595.62 | |
(1)购置 | - | 42,499.68 | 1,031,095.94 | 1,073,595.62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2)非业务合并增加 | - | - | 720,000.00 | 72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05,114.96 | - | - | 10,905,114.96 | |
(1)处置 | - | - | - | - |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10,905,114.96 | - | - | 10,905,114.96 | |
4.2024年12月31日 | 142,009,721.92 | 9,059,872.37 | 24,267,321.82 | 720,000.00 | 176,056,916.11 |
二、累计摊销 | |||||
1.2023年12月31日 | 23,080,721.81 | 8,919,025.53 | 13,095,478.23 | 45,095,225.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22,570.92 | 27,343.96 | 2,013,033.51 | 7,362,948.39 | |
(1)计提 | 5,322,570.92 | 27,343.96 | 2,013,033.51 | 7,362,948.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97,658.49 | - | - | 4,297,658.49 | |
(1)处置 | - | - |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4,297,658.49 | 4,297,658.49 | |||
4.2024年12月31日 | 24,105,634.24 | 8,946,369.49 | 15,108,511.74 | 48,160,515.47 |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44,005.85 | 3,844,005.8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4年12月31日 | 3,844,005.85 | - | - | 3,844,005.85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14,060,081.83 | 113,502.88 | 9,158,810.08 | 720,000.00 | 124,052,394.79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29,834,115.07 | 98,347.16 | 10,140,747.65 | 140,073,209.88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本公司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0.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宣风镇茶垣村、竹垣村项目土地流转补偿金 | 916,323.98 | - | 56,101.56 | - | 860,222.42 |
方大城零星装修及改造费用 | 3,015,993.78 | - | 1,873,758.56 | - | 1,142,235.22 |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方大中心零星装修及改造费用 | 684,013.47 | 108,275.63 | 424,855.20 | - | 367,433.90 |
其他 | 2,132,982.81 | 1,038,069.95 | 1,499,918.60 | - | 1,671,134.16 |
合计 | 6,749,314.04 | 1,146,345.58 | 3,854,633.92 | - | 4,041,025.70 |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7,880,793.93 | 35,025,619.90 | 301,423,517.61 | 56,628,793.35 |
信用减值准备 | 382,932,070.72 | 60,483,324.52 | 273,785,349.40 | 42,172,039.47 |
未实现毛利 | 108,593,435.66 | 26,573,799.68 | 111,802,930.49 | 27,117,416.46 |
可抵扣亏损 | 286,565,331.75 | 67,193,424.59 | 130,536,168.91 | 31,566,961.10 |
预计负债 | 4,191,535.03 | 628,730.25 | 4,842,411.47 | 726,361.72 |
未实现投资收益 | 281,712,399.15 | 55,842,834.35 | 281,819,399.92 | 55,869,584.56 |
递延收益 | 5,946,064.06 | 1,041,584.25 | 3,922,402.14 | 744,121.83 |
公允价值变动 | 8,623,065.19 | 1,303,042.83 | 9,127,633.52 | 1,369,145.03 |
租赁负债 | 15,352,065.96 | 2,788,081.55 | 20,573,028.70 | 4,335,420.74 |
已计提未缴纳土增税 | 16,012,293.28 | 4,003,073.33 | 16,543,205.26 | 4,135,801.32 |
预提费用 | 36,589,539.42 | 5,488,430.92 | 36,216,407.02 | 5,434,461.06 |
境外子公司税会差异 | 8,617,276.57 | 2,585,182.97 | ||
合计 | 1,383,015,870.72 | 262,957,129.14 | 1,190,592,454.44 | 230,100,106.6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4,296,974,960.10 | 1,071,313,064.75 | 4,161,500,052.20 | 1,040,357,639.32 |
收购溢价形成存货 | 1,535,605.48 | 383,901.37 | 1,535,605.47 | 383,901.37 |
使用权资产 | 15,683,121.04 | 2,901,986.66 | 20,776,829.58 | 4,110,042.13 |
方大城已确认收入未达纳税义务时点预计毛利 | 24,131,708.41 | 6,032,927.10 | 29,608,338.87 | 7,402,084.72 |
租金收入 | 26,717,859.03 | 6,679,464.47 | 28,537,396.58 | 7,134,349.15 |
合计 | 4,365,043,254.06 | 1,087,311,344.35 | 4,241,958,222.70 | 1,059,388,016.6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于2024年12月31日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于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970,202.43 | 205,986,926.71 | 47,241,557.57 | 182,858,549.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970,202.43 | 1,030,341,141.92 | 47,241,557.57 | 1,012,146,459.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可抵扣亏损 | 383,366.61 | 17,530,215.40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34,437.85 | 462,778.59 |
合计 | 817,804.46 | 17,992,993.9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备注 |
2024年 | 1,276,235.76 | ||
2025年 | 2,679.34 | 213,129.83 | |
2026年 | 449.91 | 2,355,213.17 | |
2027年 | 125,759.62 | 3,698,098.44 | |
2028年 | 122,872.18 | 9,987,538.20 | |
2029年及以后 | 131,605.56 | ||
合计 | 383,366.61 | 17,530,215.40 |
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单 | 327,120,273.54 | 327,120,273.54 | ||||
预付房屋、设备款 | 63,504,106.15 | 63,504,106.15 | 20,034,901.32 | 20,034,901.32 | ||
合同资产 | 160,412,051.45 | 11,257,487.71 | 149,154,563.74 | 69,887,873.01 | 5,127,003.43 | 64,760,869.58 |
其他 | 2,004,000.00 | 2,004,000.00 | ||||
小计 | 223,916,157.60 | 11,257,487.71 | 212,658,669.89 | 419,047,047.87 | 5,127,003.43 | 413,920,044.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327,120,273.54 | 327,120,273.54 | |||
合计 | 223,916,157.60 | 11,257,487.71 | 212,658,669.89 | 91,926,774.33 | 5,127,003.43 | 86,799,770.90 |
2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60,052,125.50 | 各类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34,490,806.03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 |
应收账款 | 33,851,277.04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55,978,425.0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23,212,463.67 | 抵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1,822,483,172.10 | 抵押借款 |
股权质押 | 200,000,000.00 | 本公司所持方大置业公司100%股权质押 |
合计 | 2,930,068,269.38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645,489,997.82 | 各类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27,843,496.17 |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 |
应收账款 | 38,094,032.45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27,120,273.54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43,108,073.24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43,287,098.56 | 抵押借款 |
股权质押 | 200,000,000.00 | 本公司所持方大置业公司100%股权质押 |
合计 | 3,224,942,971.78 | — |
24.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720,642,744.49 | 711,492,580.56 |
信用借款 | 300,270,416.67 |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943,053,677.99 | 1,184,641,572.44 |
其他借款 | 11,650,469.54 | |
合计 | 1,663,696,422.48 | 2,208,055,039.21 |
注:期末保证借款中,金额626,563,805.58元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金额94,078,938.91元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期末保证及质押借款中,金额892,984,789.10元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及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金额40,055,111.11元
由本公司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单元式瓷板幕墙”、“单元式瓷板幕墙”提供质押担保; 金额10,013,777.78元由本公司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云筑科技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子公司云筑科技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幕墙蜂窝面板挂接结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明框幕墙结构”提供质押担保。
25. 衍生金融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期货合约 | 1,520,625.00 | |
合计 | 1,520,625.00 |
26. 应付票据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672,229,721.56 | 860,105,250.33 |
商业承兑汇票 | 8,958,406.41 | 8,781,696.46 |
合计 | 681,188,127.97 | 868,886,946.79 |
27. 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货款及工程款 | 1,528,510,873.88 | 1,374,752,105.25 |
应付安装及项目措施费 | 558,215,149.23 | 481,683,031.93 |
应付基建工程款 | 27,062,009.47 | 86,851,302.81 |
其他 | 32,806,857.99 | 29,007,342.28 |
合计 | 2,146,594,890.57 | 1,972,293,782.27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8. 预收款项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租金 | 1,513,398.39 | 1,432,885.03 |
29. 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工程款 | 259,315,011.77 | 175,345,246.29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售房款 | 1,261,218.35 | |
材料货款 | 8,934,838.06 | 21,432,889.85 |
其他 | 344,191.43 | 124,854.98 |
合计 | 268,594,041.26 | 198,164,209.47 |
30.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73,557,667.19 | 453,162,042.83 | 456,773,086.90 | 69,946,623.1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1,396.01 | 28,148,338.83 | 27,767,165.11 | 762,569.73 |
三、辞退福利 | 124,049.06 | 14,696,713.58 | 9,286,307.52 | 5,534,455.12 |
合计 | 74,063,112.26 | 496,007,095.24 | 493,826,559.53 | 76,243,647.97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2,008,514.84 | 415,218,703.20 | 418,637,124.08 | 68,590,093.96 |
二、职工福利费 | 321,678.16 | 13,439,222.07 | 13,533,036.17 | 227,864.06 |
三、社会保险费 | 142,502.10 | 12,290,261.29 | 12,245,533.89 | 187,229.5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8,083.98 | 8,723,480.34 | 8,671,254.33 | 170,309.99 |
工伤保险费 | 5,534.39 | 1,193,882.79 | 1,188,934.06 | 10,483.12 |
生育保险费 | 18,883.73 | 883,098.16 | 895,545.50 | 6,436.39 |
补充医疗保险 | 229,200.00 | 229,200.00 | ||
商业保险费 | 1,260,600.00 | 1,260,60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3,003.33 | 10,966,038.78 | 11,035,669.88 | 73,372.2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42,240.97 | 1,109,311.00 | 1,321,722.88 | 329,829.0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399,727.79 | 138,506.49 | 538,234.28 | |
合计 | 73,557,667.19 | 453,162,042.83 | 456,773,086.90 | 69,946,623.1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3,813.17 | 27,034,102.31 | 26,657,009.38 | 750,906.10 |
2.失业保险费 | 7,582.84 | 1,114,236.52 | 1,110,155.73 | 11,663.63 |
合计 | 381,396.01 | 28,148,338.83 | 27,767,165.11 | 762,569.73 |
(4)辞退福利
本公司生产场地转移,根据解除劳动合同计提安置职工的支出10,301,966.12元,其中5,042,865.12元尚待支付。
31. 应交税费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 | 22,749,953.33 | 13,798,160.21 |
增值税 | 5,014,443.15 | 5,063,851.12 |
个人所得税 | 1,436,564.89 | 1,750,380.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2,894.30 | 636,181.87 |
土地使用税 | 342,015.86 | 608,959.21 |
房产税 | 1,433,309.14 | 2,656,539.62 |
教育费附加 | 194,329.75 | 273,885.15 |
地方教育附加 | 129,553.00 | 182,589.47 |
消费服务税 | 237,874.41 | 10,359.29 |
土地增值税 | 16,012,293.28 | 16,543,205.26 |
其他税种 | 853,886.08 | 850,956.77 |
合计 | 48,847,117.19 | 42,375,068.55 |
32. 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0,918,002.02 | 117,581,764.15 |
合计 | 120,918,002.02 | 117,581,764.15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 | 42,955,873.85 | 40,096,446.17 |
押金 | 22,843,813.76 | 24,659,670.94 |
预提费用 | 5,336,051.21 | 4,785,143.40 |
其他 | 49,782,263.20 | 48,040,503.64 |
合计 | 120,918,002.02 | 117,581,764.15 |
②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亿康置业公司 | 26,159,711.72 | 按合同约定代付的款项 |
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3,355,127.55 | 914,958.9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14,390.19 | 13,897,158.6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323,018.90 |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2,905,143.31 | |
合计 | 131,374,661.05 | 64,135,136.46 |
34.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21,426,278.75 | 27,937,899.17 |
待转销项税额 | 29,409,280.92 | 25,586,755.88 |
合计 | 50,835,559.67 | 53,524,655.05 |
35.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利率区间 |
保证、抵押及质押借款 | 1,260,355,127.55 | 660,914,958.90 | 2.5%~5% |
小计 | 1,260,355,127.55 | 660,914,958.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3,355,127.55 | 914,958.90 | |
合计 | 1,137,000,000.00 | 660,000,000.00 |
说明:上述保证、抵押、质押借款中,金额660,795,616.44元系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100%股权及自持方大城出租物业的应收租金质押。金额30,028,875.00元系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方大智造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及子公司方大智造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固定资产及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金额299,270,761.11元系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36. 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18,828,149.71 | 23,255,219.8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061,152.04 | 2,682,191.15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小计 | 15,766,997.67 | 20,573,028.7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14,390.19 | 13,897,158.66 |
合计 | 10,652,607.48 | 6,675,870.04 |
37. 长期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长期应付款 | 97,723,018.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 49,323,018.90 | |
合计 | 48,400,000.00 |
(2)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股权回购款 | 97,723,018.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323,018.90 | |
合计 | 48,400,000.00 |
38. 预计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维保费 | 917,063.27 | 4,648,908.95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369,328.45 | 193,502.52 |
合计 | 1,286,391.72 | 4,842,411.47 |
39.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978,678.72 | 2,321,892.00 | 630,958.59 | 10,669,612.13 | 详见下表 |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轨道交通屏蔽门控制系统和信息传输技术 | 3,458.27 | 3,458.27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财政局工贸发展科 | 1,395,238.70 | 57,142.80 | 1,338,095.90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大投资项目奖励资金 | |||||||
东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 | 293,750.33 | 24,999.96 | 268,750.37 | 与资产相关 | |||
补助土地转让款 | 162,376.31 | 3,725.64 | 158,650.67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补贴 | 1,150,688.31 | 151,739.16 | 998,949.15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企业信息化补助项目 | 276,000.00 | 48,000.00 | 22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4,762,526.30 | 307,728.60 | 4,454,797.7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建厂房补助款 | 934,640.50 | 26,143.80 | 908,496.7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补贴款 | 2,321,892.00 | 8,020.36 | 2,313,871.6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978,678.72 | 2,321,892.00 | 630,958.59 | 10,669,612.13 |
40. 股本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增减变动(+、一)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73,874,227.00 | 1,073,874,227 |
41. 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005,491.05 | 7,101,640.07 | 2,903,850.9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54,097.35 | 1,454,097.35 | ||
合计 | 11,459,588.40 | 7,101,640.07 | 4,357,948.33 |
说明:资本溢价本期减少系收购子公司方大智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影响。
42.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发生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201,209.27 | -21,421,931.75 | 21,421,931.75 | -3,779,277.52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201,209.27 | -21,421,931.75 | 21,421,931.75 | -3,779,277.52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323,080.06 | 150,055,369.63 | 36,197,928.70 | 113,861,211.98 | -3,771.05 | 162,184,292.04 | ||
其中: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47,915,494.50 | 152,523,243.98 | 36,452,083.00 | 116,071,160.98 | 163,986,655.48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70,878.62 | -1,694,362.06 | -254,154.30 | -1,440,207.76 | -1,269,329.1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6,706.94 | -773,512.29 | -769,741.24 | -3,771.05 | -533,034.3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121,870.79 | 150,055,369.63 | - | -21,421,931.75 | 36,197,928.70 | 135,283,143.73 | -3,771.05 | 158,405,014.52 |
43. 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79,324,940.43 | 5,728,420.02 | 1,078,644.23 | 83,974,716.22 |
说明:本期减少系本公司所持有的对沈阳方大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因该公司本期已破产而终止确认,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影响。
44.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72,359,940.45 | 4,553,295,402.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72,359,940.45 | 4,553,295,402.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4,813,705.53 | 272,758,249.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728,420.02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5,909,938.16 | 53,693,711.35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其他 | 20,343,287.52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05,192,000.28 | 4,772,359,940.45 |
说明:其他变动系本公司所持有的对沈阳方大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因该公司本期已破产而终止确认,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影响。
4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73,119,434.75 | 3,545,394,888.31 | 4,118,334,153.38 | 3,389,441,885.55 |
其他业务 | 51,104,762.96 | 42,747,408.17 | 173,870,562.63 | 22,680,137.25 |
合计 | 4,424,224,197.71 | 3,588,142,296.48 | 4,292,204,716.01 | 3,412,122,022.80 |
说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本期将房地产分部的房产租赁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列报。
(1)主营业务收入按分解信息列示如下:
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解后的信息如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45,412,251.88 | 422,284,637.84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3,878,811,945.83 | 3,869,920,078.17 |
合计 | 4,424,224,197.71 | 4,292,204,716.01 |
(2)履约义务的说明
对于幕墙材料、房地产等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建筑幕墙、地铁屏蔽门设计、制作和安装及其他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本公司的合同价款通常于一年内到期,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3)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于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履约合同义务主要与本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剩余履约义务预计将于相应工程承包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46.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526,296.57 | 7,636,023.14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4,894,545.68 | 5,578,210.15 |
土地增值税 | 4,535,890.32 | 792,772.36 |
房产税 | 20,235,700.43 | 19,326,390.9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967,709.57 | 1,939,918.65 |
印花税 | 5,125,991.22 | 4,994,254.63 |
其他 | 78,257.55 | 86,827.30 |
合计 | 43,364,391.34 | 40,354,397.22 |
47. 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人工费 | 30,449,690.40 | 28,836,318.58 |
销售代理费 | 1,595,221.91 | 1,614,681.20 |
业务招待费 | 8,485,462.87 | 6,830,220.67 |
差旅费 | 2,955,271.55 | 3,382,495.03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2,144,452.78 | 2,171,392.31 |
租赁费 | 629,569.36 | 232,462.72 |
折旧与摊销 | 2,269,054.34 | 780,990.05 |
办公费用 | 895,531.77 | 650,584.73 |
物料消耗 | 1,352,405.66 | 1,260,859.63 |
其他费用 | 4,363,492.49 | 5,249,160.37 |
合计 | 55,140,153.13 | 51,009,165.29 |
48. 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人工费 | 137,729,076.22 | 114,574,462.83 |
维修费 | 307,817.06 | 169,712.22 |
中介机构费用 | 6,918,578.15 | 14,255,903.98 |
折旧与摊销 | 17,246,520.96 | 15,223,179.96 |
办公费 | 5,648,928.52 | 5,653,172.50 |
业务招待费 | 7,993,709.32 | 6,244,445.47 |
租赁费 | 2,254,738.54 | 2,693,465.85 |
诉讼费 | 296,491.06 | 2,349,777.80 |
差旅费 | 4,337,710.40 | 3,709,314.11 |
物业管理费 | 1,102,485.41 | 910,548.22 |
水电费 | 1,204,391.67 | 765,449.98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物料消耗 | 342,404.87 | 226,667.84 |
其他费用 | 6,284,583.02 | 7,898,655.05 |
合计 | 191,667,435.20 | 174,674,755.81 |
49. 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人工费 | 100,670,006.36 | 103,430,062.05 |
材料费 | 50,544,384.90 | 55,562,482.97 |
中介机构费 | 11,574,101.52 | 8,698,692.37 |
折旧费 | 3,722,562.74 | 2,081,830.87 |
无形资产摊销 | 1,008,134.37 | 1,024,410.27 |
差旅费 | 458,913.41 | 703,972.61 |
租赁费 | 391,107.49 | 501,204.01 |
其他 | 2,662,160.94 | 8,068,146.10 |
合计 | 171,031,371.73 | 180,070,801.25 |
50. 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支出 | 60,377,020.35 | 87,186,232.75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270,121.44 | 873,165.18 |
减:利息资本化 | ||
减:贴息政府补助 | 2,616,200.00 | -131,680.00 |
减:利息收入 | 19,230,549.61 | 29,144,115.88 |
利息净支出 | 38,530,270.74 | 58,173,796.87 |
汇兑净损失 | -3,073,376.55 | -8,640,174.72 |
贴息费用 | 23,766,144.18 | 18,204,015.63 |
手续费及其他 | 6,074,894.67 | 5,089,307.07 |
合 计 | 65,297,933.04 | 72,826,944.85 |
51. 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14,027,285.85 | 12,902,308.18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282,947.24 | 292,496.06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5,373,030.49 | 3,877,999.70 |
其他 | 40,604.32 | |
合计 | 19,683,263.58 | 17,113,408.26 |
52.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43.43 | -212,024.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00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6,256.28 | 611,295.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538,217.26 | -4,656,380.3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54,143.85 | -255,024.54 |
债务重组收益 | -118,701.78 | |
合计 | -4,547,362.60 | -4,562,134.58 |
5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8,397,296.67 | -28,482,701.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98.25 | -51,817.51 |
合计 | -18,394,198.42 | -28,534,518.77 |
54.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7,783.09 | 1,874,688.9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9,795,711.27 | -40,828,905.4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53,357.89 | 3,902,552.21 |
合计 | -110,686,852.25 | -35,051,664.32 |
55.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8,916,573.64 | 6,020,287.9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500,000.00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844,005.85 | |
合计 | -35,260,579.49 | 6,020,287.93 |
56.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571,500.30 | 58,292.27 |
其中:固定资产 | -571,500.30 | 58,292.27 |
处置使用权资产 | 71,307.49 | 323,279.85 |
合计 | -500,192.81 | 381,572.12 |
57.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169,756.38 | 159,340.58 | 169,756.38 |
赔偿收入 | 110,450.67 | 1,906,958.87 | 110,450.67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105,933.49 | 1,105,933.49 | |
其他 | 291,705.96 | 572,991.76 | 291,705.9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34,565.79 | 34,565.79 | |
合计 | 1,712,412.29 | 2,639,291.21 | 1,712,412.29 |
58.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50,000.00 | 356,897.00 | 5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36,096.88 | 143,132.97 | 636,096.88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724,692.03 | 653,180.55 | 724,692.03 |
其他 | 815,503.59 | 223,265.91 | 815,503.59 |
合计 | 2,226,292.50 | 1,376,476.43 | 2,226,292.50 |
59.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496,973.61 | 53,600,826.2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304,449.34 | -12,783,330.37 |
合计 | 13,192,524.27 | 40,817,495.8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159,360,814.59 | 317,776,394.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840,203.65 | 79,444,098.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294,886.53 | -20,500,109.2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11,604.88 | 8,567,271.6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932.15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12,097.88 | 2,835,390.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09,161.43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524.27 | 759,786.0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5,192,633.13 | -26,204,288.42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7,510.86 | 53,006.18 |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910,541.83 | -4,137,659.04 |
前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超过可弥补期限的影响 | 1,173,737.80 | |
所得税费用 | 13,192,524.27 | 40,817,495.88 |
60.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附注五、42其他综合收益。
6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收入 | 13,149,043.03 | 15,162,422.54 |
补贴收入 | 14,815,630.09 | 9,796,358.90 |
收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等 | 32,822,259.64 | 40,653,182.62 |
其他经营性往来款等 | 26,028,503.64 | 40,774,700.30 |
收到汇票等保证金净额 | 28,208,714.36 | |
合计 | 115,024,150.76 | 106,386,664.3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付现费用 | 127,740,024.89 | 140,382,530.54 |
付投标保证金和押金 | 35,416,621.23 | 30,514,126.58 |
其他往来等 | 17,528,864.15 | 38,434,058.15 |
支付汇票等保证金净额 | 58,931,587.09 | |
合计 | 180,685,510.27 | 268,262,302.36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收购方大智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26,616,725.71 |
②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投资手续费 | 50,000.00 | |
结汇投资损失 | 1,787,676.30 | |
合计 | 1,787,676.30 | 5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收回借款保证金 | 133,000,000.00 | |
收回定期存款 | 330,600,944.44 | |
合计 | 463,600,944.44 |
②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筹资手续费 | 3,078,784.45 | 1,910,251.87 |
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16,984,180.17 | 16,510,621.53 |
支付借款保证金 | 142,460,000.00 | |
支付回购方大智源公司股权款 | 98,116,151.32 | 113,473,388.12 |
子公司注销付少数股东款 | 1,221,195.25 | |
合计 | 119,400,311.19 | 274,354,261.52 |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208,055,039.21 | 2,904,675,536.37 | 1,850,888.00 | 3,450,885,041.10 | 1,663,696,422.48 | |
应付股利 | 92,872,670.18 | 92,872,670.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135,136.46 | 131,949,671.67 | 67,615,290.39 | 128,469,517.74 | ||
长期借款 | 660,000,000.00 | 599,000,000.00 | 122,000,000.00 | 1,137,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6,675,870.04 | 12,178,149.14 | 8,201,411.70 | 10,652,607.48 | ||
长期应付款 | 48,400,000.00 | 48,400,000.00 | ||||
合计 | 2,987,266,045.71 | 3,503,675,536.37 | 238,851,378.99 | 3,659,773,001.67 | 130,201,411.70 | 2,939,818,547.70 |
6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6,168,290.32 | 276,958,898.3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260,579.49 | -6,020,287.93 |
信用减值准备 | 110,686,852.25 | 35,051,664.32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32,873,765.23 | 29,636,300.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5,038,434.25 | 14,476,910.31 |
无形资产摊销 | 7,362,948.39 | 5,534,923.4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54,633.92 | 4,175,586.2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0,192.81 | -381,572.1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1,531.09 | 143,132.9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94,198.42 | 28,534,518.7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507,793.94 | 95,144,503.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55,001.49 | -349,270.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722,077.39 | 40,194,671.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09,546.15 | -52,978,001.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960,388.63 | -45,092,089.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8,233,573.56 | -372,906,407.7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985,965.94 | 306,550,308.71 |
其他 | 28,208,714.36 | -58,931,587.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894,093.43 | 299,742,202.0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13,743,381.24 | 17,901,587.49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31,725,216.34 | 779,661,118.4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9,661,118.42 | 783,677,929.0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2,064,097.92 | -4,016,810.64 |
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金额71,113,109.82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1,031,725,216.34 | 779,661,118.42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中:库存现金 | 148.01 | 752.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24,641,201.90 | 765,436,788.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083,866.43 | 14,223,577.61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1,725,216.34 | 779,661,118.4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供应商融资安排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供应商融资安排1:本公司通过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合作提供的“e信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办理反向保理业务,为持有“e信通”平台且由本公司到期付款的电子债权凭证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供应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电子债权凭证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建行,向建行申请“e信通”业务服务。建行在分析评价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e信通”业务服务。本公司在电子债权凭证项下的付款义务的履行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不受电子债权凭证流转相关方之间任何商业纠纷的影响,本公司不就该付款责任主张抵销或者进行抗辩。本公司将根据“e信通”平台业务规则于承诺付款日划付等额于电子债权凭证项下金额。供应商融资安排2:本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提供的“e账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办理反向保理业务,为持有“e账通”平台且由本公司到期付款的电子债权凭证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供应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电子债权凭证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农行,向农行申请“e账通”业务服务。农行在分析评价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e账通”业务服务。本公司在电子债权凭证项下的付款义务的履行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不受电子债权凭证流转相关方之间任何商业纠纷的影响,本公司不就该付款责任主张抵销或者进行抗辩。本公司将根据“e账通”平台业务规则于承诺付款日划付等额于电子债权凭证项下金额。供应商融资安排3: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付款代理合作协议》,本集团授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本集团提供的《代理付款明细
表》,在付款明细表约定的日期从支付账户扣款支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供应商发起融资申请时通过占用本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供应商办理国内保理业务,保理到期之后本公司只需支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理融资金额,无需支付利息。
②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以及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列报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 |
应付账款 | 465,016,938.13 | 390,132,169.21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的款项 | 341,199,057.49 | - |
③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 自收到发票后的90-300天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 | 自收到发票后的0-180天 |
63. 外币货币性项目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4年12月31日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446,005.48 | 7.1884 | 31,959,660.43 |
港币 | 56,349,679.26 | 0.926 | 52,182,057.00 |
印度卢比 | 36,207,844.47 | 0.084 | 3,042,732.64 |
越南币 | 1,666,020,450.00 | 0.0003 | 469,924.39 |
新加坡币 | 1,489,480.22 | 5.3214 | 7,926,120.04 |
澳元 | 5,781,688.88 | 4.507 | 26,058,071.79 |
菲律宾比索 | 688,013.00 | 0.1243 | 85,521.3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706,093.63 | 7.1884 | 5,075,683.44 |
澳元 | 609,202.07 | 4.507 | 2,745,673.73 |
港币 | 19,588,663.45 | 0.926 | 18,139,885.90 |
印度卢比 | 5,621,535.00 | 0.084 | 472,377.59 |
新加坡币 | 12,360.00 | 5.3214 | 65,772.50 |
合同资产 | |||
其中:美元 | 11,023,664.91 | 7.1884 | 79,242,512.83 |
印度卢比 | 41,669,105.47 | 0.084 | 3,501,454.93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4年12月31日折算人民币余额 |
欧元 | 2,436,878.88 | 7.5257 | 18,339,219.39 |
新加坡币 | 500.00 | 5.3214 | 2,660.70 |
澳元 | 1,106,608.38 | 4.507 | 4,987,483.97 |
港币 | 12,339,855.62 | 0.926 | 11,427,199.8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59,577.82 | 7.1884 | 1,147,109.20 |
港币 | 66,000.00 | 0.926 | 61,118.64 |
澳元 | 29,943.84 | 4.507 | 134,956.89 |
印度卢比 | 560,655.41 | 0.084 | 47,111.87 |
新加坡币 | 393,664.33 | 5.3214 | 2,094,845.38 |
阿联酋迪拉姆 | 1,000.00 | 1.9628 | 1,962.78 |
沙特里亚尔 | 15,000.00 | 1.9284 | 28,926.26 |
菲律宾比索 | 99,538.00 | 0.1243 | 12,372.77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97,906.03 | 7.1884 | 3,579,147.71 |
港币 | 4,943,022.21 | 0.926 | 4,577,436.29 |
新加坡币 | 19,193.50 | 5.3214 | 102,136.29 |
印度卢比 | 22,881,875.03 | 0.084 | 1,922,763.96 |
澳元 | 780,782.71 | 4.507 | 3,518,987.67 |
菲律宾比索 | 130,720.00 | 0.1243 | 16,248.76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276,371.25 | 7.1884 | 1,986,667.09 |
港币 | 1,175.27 | 0.926 | 1,088.35 |
澳元 | 74,906.47 | 4.507 | 337,603.46 |
沙特里亚尔 | 16,675.20 | 1.9284 | 32,156.74 |
新加坡币 | 6,098.47 | 5.3214 | 32,452.40 |
菲律宾比索 | 79,800.00 | 0.1243 | 9,919.14 |
64. 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2024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7,912,641.43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67,467.65 |
项 目 | 2024年度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270,121.4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1,854,374.2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
A.租赁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金额 |
租赁收入 | 137,236,551.51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350,971.03 |
B.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年 度 | 金额 |
2025年 | 134,938,024.44 |
2026年 | 106,208,000.52 |
2027年 | 72,916,499.50 |
2028年 | 53,731,466.05 |
2029年 | 32,774,253.57 |
2029年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89,046,751.97 |
其中:1年以内(含1年) | 18,922,916.43 |
1-2年 | 16,076,237.95 |
2-3年 | 13,823,925.84 |
3年以上 | 40,223,671.75 |
六、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人工费 | 100,670,006.36 | 103,430,062.05 |
材料费 | 50,544,384.90 | 55,562,482.97 |
中介机构费 | 11,574,101.52 | 8,698,692.37 |
折旧费 | 3,722,562.74 | 2,081,830.87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无形资产摊销 | 1,008,134.37 | 1,024,410.27 |
差旅费 | 458,913.41 | 703,972.61 |
租赁费 | 391,107.49 | 501,204.01 |
其他 | 2,662,160.94 | 8,068,146.10 |
合计 | 171,031,371.73 | 180,070,801.2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1,031,371.73 | 180,070,801.2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期合并范围变动中,通过设立方式新增5家子公司:幕墙新加坡公司、幕墙菲律宾公司、智源菲律宾公司、幕墙海湾公司、沙特世汇公司;通过非业务合并新增1家子公司:方大建筑科技公司。同时,本期注销3家子公司:方大迅富投资公司、方大立富投资公司、方大投资企业。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方大建科公司 | 6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98.66 | 1.34 | 设立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10,5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地铁屏蔽门生产、加工、安装 | 51.00 | 49.00 | 设立 |
方大江西新材公司 | 1,200万美元 | 南昌 | 南昌 | 生产销售新型材料、复合材料 | 75.00 | 25.00 | 设立 |
方大置业公司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99.00 | 1.00 | 设立 |
方大新能源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 | 99.00 | 1.00 | 设立 |
方大成都科技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都 | 成都 | 建筑幕墙材料受托加工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世汇国际公司 | 300万美元 | 维尔京群岛 | 维尔京群岛 | 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方大东莞新材公司 | 27,280万元人民币 | 东莞 | 东莞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物业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物业管理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江西置地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南昌 | 南昌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芦新新能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萍乡 | 萍乡 | 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新建新能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南昌 | 南昌 | 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东莞新能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东莞 | 东莞 | 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科创源软件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开发 | - | 94.04 | 设立 |
方大智源科技香港公司 | 1万港币 | 香港 | 香港 | 地铁屏蔽门安装 | - | 94.04 | 设立 |
方大鸿骏投资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98.00 | 2.00 | 设立 |
方大澳洲公司 | 300万澳元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云智科技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技术开发、销售;投资兴办实业;科技园区运营管理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成都幕墙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都 | 成都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东南亚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越南 | 越南 | 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方大上海智建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 | 上海 | 智能科技、新能源科技、自动化科技 | 30.00 | 70.00 | 设立 |
方大上海建智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 | 上海 | 建筑科技、智能科技、自动化科技、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 | 100.00 | 设立 |
中融利泰公司 | 12,1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商务服务 | - | 55.00 | 购买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方大投资企业 | 23,77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 | 99.00 | 0.52 | 设立 |
方大立富投资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 | 52.00 | 设立 | |
方大迅富投资公司 | 1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 | 100.00 | 设立 | |
方大建科香港公司 | 4万港币 | 香港 | 香港 | 建筑幕墙的设计、销售和安装 | 100.00 | 设立 | |
云筑科技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建筑安全、建筑节能系统的检测、技术服务及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方大云筑检测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建筑安全、建筑节能系统的检测、技术服务及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通用地铁科技公司 | 1万新币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地铁屏蔽门生产、加工、安装 | 100.00 | 设立 | |
方大智源科技武汉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武汉 | 武汉 | 地铁屏蔽门生产、加工、安装 | 100.00 | 设立 | |
方大智源科技南昌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南昌 | 南昌 | 地铁屏蔽门生产、加工、安装 | 100.00 | 设立 | |
方大智源东莞公司 | 100万元人民币 | 东莞 | 东莞 | 地铁屏蔽门生产、加工、安装 | 100.00 | 设立 | |
方大智造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赣州 | 赣州 | 生产销售新型材料、复合材料 | 99.00 | 1.00 | 设立 |
方大建创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方大建筑科技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 | 深圳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售 | 100.00 | 非业务合并 | |
幕墙新加坡公司 | 30万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幕墙菲律宾公 | 20万美元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 | 98.999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司 | 售 | ||||||
智源菲律宾公司 | 20万美元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地铁屏蔽门销售、安装 | 100.00 | 设立 | |
幕墙海湾公司 | 40万迪拉姆 | 迪拜 | 迪拜 | 建筑幕墙产品安装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沙特世汇公司 | 60万美元 | 沙特 | 沙特 | 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100.00 | 设立 |
说明:方大投资企业、方大立富投资公司、方大迅富投资公司本期已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融利泰公司 | 45.00% | 8,583.38 | 48,308,010.96 |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1,346,867.37 | 6,962,732.02 |
说明:公司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本期收购方大智源科技公司全部少数股东股权,方大智源科技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融利泰公司 | 209,711,213.30 | 31,600.00 | 209,742,813.30 | 102,391,677.87 | 102,391,677.87 |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886,569,276.32 | 145,741,515.31 | 1,032,310,791.63 | 618,892,852.75 | 19,014,892.92 | 637,907,745.67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融利泰公司 | 209,637,980.81 | 285,106.81 | 209,923,087.62 | 102,400,696.16 | 190,330.21 | 102,591,026.37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772,725,686.09 | 147,607,926.78 | 920,333,612.87 | 484,982,075.34 | 13,696,876.21 | 498,678,951.55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融利泰公司 | 110,091.72 | 19,074.18 | 19,074.18 | -27,370.15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612,820,581.01 | 82,433,670.84 | 94,596,194.92 | 161,768,148.66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融利泰公司 | 110,091.72 | -122,439.25 | -122,439.25 | 90,964.60 |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558,421,443.33 | 71,424,880.42 | 71,598,313.27 | -5,772,922.82 |
说明:公司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本期收购方大智源科技公司全部少数股东股权,方大智源科技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本期收购方大智源科技公司全部少数股东股权,方大智源科技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方大智源科技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6,616,725.71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6,616,725.71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9,515,085.64 |
差额 | 7,101,640.07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101,640.07 |
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6,690,973.97 | 54,757,017.4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0,043.43 | -212,024.74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0,043.43 | -212,024.74 |
九、政府补助
1、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府补助应收款项的余额为642,493.02元。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978,678.72 | 2,321,892.00 | 630,958.59 | 10,669,612.1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978,678.72 | 2,321,892.00 | 630,958.59 | 10,669,612.13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630,958.59 | 571,201.72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收益 | 13,396,327.26 | 12,331,106.46 | 与收益相关 |
财务费用 | 2,616,200.00 | -131,68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6,643,485.85 | 12,770,628.18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
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0.50%(比较期:23.8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1.82%(比较期:72.01%)。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
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本公司也会考虑与供应商协商,采用供应商融资安排以延长付款期,以减轻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三年以内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66,369.64 | - | - | 166,369.64 |
衍生金融负债 | 152.06 | - | - | 152.06 |
应付票据 | 68,118.81 | - | - | 68,118.81 |
应付账款 | 213,195.52 | 297.46 | 1,166.51 | 214,659.49 |
其他应付款 | 8,013.60 | 1,109.24 | 2,968.96 | 12,091.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46.95 | - | - | 12,846.95 |
其他流动负债 | 5,083.56 | - | - | 5,083.56 |
长期借款 | - | 96,700.00 | 17,000.00 | 113,700.00 |
租赁负债 | - | 923.06 | 142.20 | 1,065.26 |
合计 | 473,780.14 | 99,029.76 | 21,277.67 | 594,087.57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三年以内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220,805.50 | - | - | 220,805.50 |
应付票据 | 86,888.69 | - | - | 86,888.69 |
应付账款 | 195,524.32 | 1,415.80 | 289.26 | 197,229.38 |
其他应付款 | 5,168.51 | 1,010.36 | 5,579.31 | 11,758.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13.51 | - | - | 6,413.51 |
其他流动负债 | 5,352.47 | - | - | 5,352.47 |
长期借款 | - | 30,000.00 | 36,000.00 | 66,000.00 |
租赁负债 | - | 578.60 | 88.99 | 667.59 |
长期应付款 | - | 4,840.00 | - | 4,840.00 |
合计 | 520,153.00 | 37,844.76 | 41,957.56 | 599,955.32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除本公司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澳元、越南盾、欧元、印度卢比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
五、63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持续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
480.00万元(2023 年12 月31 日:360.00万元)。
4、套期
(1)套期业务风险管理
项 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铝期货套期保值 |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理规避相关原材料 | 公司使用铝期货对预期采购业务中铝相关的原材料进行套期,公司采用商品价格风 | 基础变量均为标准铝价格,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价 | 公司针对铝期货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已制定相关的内部 | 买入或卖出相应的铝期货合约,来对 |
项 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经营活动稳健性。 | 险敞口动态套期的策略,根据预期采购敞口的一定比例调整期货合约持仓量,敞口*套期保值比例与期货持仓量所代表的商品数量基本一致。 | 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关系。 | 管理制度,持续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套期关系在被指定的会计期间有效,将原材料采购价格、外币应收款项汇率波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增加经营活动稳健性。 | 冲现货业务端存在的风险敞口。 | |
远期外汇合约保值 | 利用远期外汇合约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币应收款项保值业务,以合理规避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经营活动稳健性。 | 公司使用远期外汇合约对预期应收款项进行套期,公司采用汇率风险敞口动态套期的策略,根据预期外币应收款项敞口的一定比例调整外汇合约持仓量,敞口*套期保值比例与合约持仓量所代表的应收款项基本一致。 | 基础变量均为外币汇率,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汇率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关系。 | 买入或卖出相应的远期外汇合约,来对冲外币应收款项存在的风险敞口。 |
(2)开展符合条件的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情况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价格风险 | 1,520,625.00 | 不适用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衍生金融负债1,520,625.00元;其他综合收益1,292,531.2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28,093.75元 |
汇率风险 | 不适用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投资收益-1,675,192.3元 | |
套期类别 | ||||
现金流量套期 | 1,520,625.00 | 不适用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衍生金融负债1,520,625.00元;其他综合收益1,292,531.25元,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递延所得税资产228,093.75元、投资收益-1,675,192.3元 |
5、金融资产转移
(1)按金融资产转移方式分类列示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承兑票据 | 34,500,685.65 | 未终止确认 | 用于贴现或背书的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或企业承兑,贴现或背书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65,199,427.07 | 终止确认 | 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 |
保理 | 应收款项融资中未到期的应收账款 | 87,143,569.89 | 终止确认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
合计 | — | 186,843,682.61 | — | — |
(2)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或贴现 | 65,199,427.07 | -154,143.85 |
应收账款 | 保理 | 87,143,569.89 | -2,538,217.26 |
合计 | — | 152,342,996.96 | -2,692,361.11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衍生金融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4,568,000.10 | 4,568,000.10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5,835,036,098.20 | 5,835,036,098.20 | ||
1.出租的建筑物 | 5,835,036,098.20 | 5,835,036,098.20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519,740.17 | 6,519,740.1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568,000.10 | 5,841,555,838.37 | 5,846,123,838.4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20,625.00 | 1,520,625.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520,625.00 | 1,520,625.00 | ||
(1)衍生金融负债 | 1,520,625.00 | 1,520,625.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520,625.00 | 1,520,625.00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
及定量信息
对于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中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市场价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根据账面价值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比较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主要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 | 陈进武 | 投资兴办实业 |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有限责任公司 | 香港 | 熊建明 | 投资兴办实业 |
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续):
主要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股东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主要股东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 | 11.11 | 11.11 |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 HKD100.00 | 10.25 | 10.25 |
说明:
① 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其中本公司董
事长熊建明先生持有85%的股份,本公司总裁熊希先生持有15%的股份。
②前10名股东中,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盛久投资有限公司与熊建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年无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2)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赣商联合投资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赣商创新置业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沈阳方大公司 | 清算中的子公司 |
亿康置业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深圳市奇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见科技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董事、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发生额 | 2023年度发生额 |
奇见科技公司 | 物业服务及销售商品 | 17,392.00 | 181,132.08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奇见科技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6,857.15 | 868,571.40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建科公司 | 24,000.00 | 2023-5-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15,000.00 | 2022-5-2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4,000.00 | 2023-5-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30,000.00 | 2023-9-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48,000.00 | 2023-12-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20,000.00 | 2023-10-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50,000.00 | 2023-9-2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60,000.00 | 2023-1-2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20,000.00 | 2023-3-3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20,000.00 | 2023-1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10,000.00 | 2022-5-2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20,000.00 | 2023-10-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18,000.00 | 2023-12-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15,000.00 | 2023-9-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36,000.00 | 2023-6-2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源公司 | 15,000.00 | 2023-5-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新材料公司 | 10,000.00 | 2023-4-1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智建公司 | 7,000.00 | 2023-5-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云筑公司 | 1,000.00 | 2023-3-3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云筑公司 | 600.00 | 2023-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方大建科公司 | 39,000.00 | 2022-1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是 |
已履行完毕担保金额合计 | 462,600.00 | |||
方大建科公司 | 93,000.00 | 2023-12-2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39,000.00 | 2024-1-2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15,000.00 | 2024-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48,000.00 | 2024-12-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11,400.00 | 2023-8-1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50,000.00 | 2024-9-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30,000.00 | 2024-11-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建科公司 | 30,000.00 | 2023-10-2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4,000.00 | 2024-6-2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20,000.00 | 2024-11-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60,000.00 | 2024-6-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24,000.00 | 2024-5-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30,000.00 | 2023-12-2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20,000.00 | 2024-12-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建科公司 | 60,000.00 | 2024-12-1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0,000.00 | 2023-9-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建公司 | 7,000.00 | 2024-5-1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0,000.00 | 2023-12-2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8,000.00 | 2024-12-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36,000.00 | 2024-6-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5,000.00 | 2024-5-30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20,000.00 | 2024-11-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5,000.00 | 2024-9-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0,000.00 | 2024-5-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15,550.00 | 2023-11-2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云筑公司 | 1,000.00 | 2024-5-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云筑公司 | 1,000.00 | 2024-6-2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云筑公司 | 600.00 | 2024-6-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新材料公司 | 10,000.00 | 2024-7-8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新材料公司 | 8,500.00 | 2023-11-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东莞新材公司 | 5,000.00 | 2024-8-2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置业公司 | 135,000.00 | 2020-2-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造公司 | 30,000.00 | 2024-2-22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31,896.02 | 2024-2-17 | 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 否 |
方大智源公司 | 24,885.16 | 2024-2-17 | 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 否 |
正在履行担保金额合计 | 938,831.18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上述关联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内部权益主体间的关联担保。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奇见科技公司 | 85,792.00 | 857.92 | 4,763.36 | 47.63 |
其他应收款 | 赣商联合投资公司 | 3,791,089.25 | 56,487.23 | 3,791,089.25 | 56,487.23 |
其他应收款 | 亿康置业公司 | 76,062,675.83 | 1,133,333.87 | 76,062,675.83 | 1,133,333.87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亿康置业公司 | 26,159,711.72 | 26,102,009.60 |
其他应付款 | 奇见科技公司 | 19,760.00 | 400.00 |
其他应付款 | 赣商联合投资公司 | 3,355.36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2017年11月6日,本公司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与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方大邦深产业园(暂用名)城市更新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协议以合作开发方式开发“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方大置业公司以双方约定的物业分配条款通过更新改造给予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物业补偿,获得项目的独立开发权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大置业公司已支付保证金2,000万元和过渡期补偿金500万元。
(2)2018年7月,本公司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甲方)与亿康置业公司(乙方一)、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六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签订《深圳市横岗大康村项目合作协议》,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及享有的本项目的全部开发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总共需向乙方支付合作价款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大置业公司已向乙方及项目公司支付保证金5,000万元,已支付服务费2,000万元,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193.72万元,已支付其他相关款项7,936.2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2019年6月19日,廊坊澳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廊坊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方大建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施工合同、赔偿工期和质量违约金13,721,315.00元,双倍返还工程款 6,000,000.00元,并在后续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支付修复工程款22,935,269.98元;方大建科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提起反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等13,939,863.27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②2022年3月,祥恒置业(济南)有限公司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方大建科公司承担济南嘉里综合发展项目(一、二)期铝合金门窗、百页及幕墙供应及安装专业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扣款以及维修、整改、重作费用8,956,563.81元,律师费350,000.00元;2022年4月方大建科公司提起反仲裁申请,要求祥恒置业(济南)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工程费用等合计18,062,462.28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两案正在合并审理中。
③2024年8月,方大建科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华南国际电子工业原材料物流区(一期)项目工程款本金及利息等46,004,481.42元,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立案受理,等待开庭。
④2024年10月,方大建科公司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丰德成达中心项目工程款本金及利息10,134,822.27元,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成都中达投资有限公司提起反诉申请,要求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延误并联验收罚金、赔偿延迟进场损失等合计9,089,237.21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⑤2024年10月,方大建科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幕墙工程工程款本金及利息13,346,184.19元,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立案受理,等待开庭。
⑥2024年12月,方大建科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苏豪投资有限公司、张胜阶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紫元元大厦幕墙项目工程款本金及利息等18,600,899.46元,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立案受理,等待开庭。
(2)未执行完毕的重大诉讼
①2022年9月,方大置业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公司)向方大置业公司支付方大城3#楼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6,527,427.01元,洪涛公司反诉方大置业公司要求撤销签订的《房地产销售补充协议》及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44,046,859.04元。法院已出一审判决,判决洪涛公司向方大置业公司支付购房款40,127,678.1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利息为8,418,135.54元),此后的利息以40,127,678.1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继续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洪涛公司全部反诉请求。后双方均提起上诉申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二审判决已出具,维持原判,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②2023年4月,方大建科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广州凯达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尔公司)就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要求凯达尔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113,529,244.60元及利息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出具一审判决,凯达尔公司需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113,529,244.60元及相应利息并对项目幕墙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③2022年9月,方大建科公司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龙光玖钻项目05地块和09地块的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3,197,543.0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玖钻05地块项目案件已出一审、二审判决:一审判决龙光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工程款7,709,679.55元、质保金6,033,911.38元及相应的利息并对该项目幕墙制作及安装工程变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工程款、质保金、相应利息及优先受偿权的判项,并改判龙光玖钻项目05地块业主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方大建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方大建科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玖钻09地块项目案件已出一审、二审判决:一审判决龙光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工程款9,166,924.08元、质保金4,875,762.96元及相应的利息并对该项目幕墙制作及安装工程变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工程款、质保金、相应利息及优先受偿权的判项,并改判龙光玖钻项目09地块业主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方大建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方大建科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④2023年11月,方大建科公司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西慧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南昌商联中心项目工程款及利息合计45,309,399.07元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江西慧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方大建科公司支付38,800,206.53元及利息,判决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中37,563,144.42元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支持质保金加速到期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请求,方大建科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支持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方大建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万元) | 期限 | 备注 |
方大置业公司 | 保证及质押担保 | 66,000.00 | 2020.03.13-2030.03.12 | |
方大智造公司 | 保证担保 | 30,000.00 | 2024.03.15-2030.03.14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10,500.00 | 2024.06.05-2025.03.05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4,000.00 | 2024.03.14-2025.03.14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2024.05.17-2025.05.16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2024.11.29-2025.05.29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4,000.00 | 2024.06.20-2025.06.15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29,900.00 | 2024.06.26-2026.06.25 | |
方大云筑公司 | 保证担保 | 1,000.00 | 2024.06.28-2025.06.23 | |
方大智源公司 | 保证担保 | 2,000.00 | 2024.06.21-2025.06.21 | |
方大智源公司 | 保证担保 | 4,000.00 | 2024.06.24-2025.06.24 | |
方大智源公司 | 保证担保 | 2,400.00 | 2024.07.12-2025.07.11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3,000.00 | 2024.08.13-2025.07.13 | |
方大建科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2024.08.14-2025.08.13 | |
合计 | 171,800.00 |
说明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全部为本公司内部权益主体间的关联担保。
说明2:本公司房地产业务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承担上述阶段性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4.00万元。
(4)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撤销保函情况
保函币种 | 保函余额(原币) | 缴存保证金(折合人民币) | 使用的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
人民币(CNY) | 963,954,497.55 | 845,397.96 | 963,109,099.59 |
印度卢比(INR) | 38,164,259.78 | 46,099.32 | 3,161,110.58 |
港币(HKD) | 22,259,665.45 | 15,000,000.00 | 5,613,340.59 |
美元(USD) | 3,562,595.83 | 1,475,777.51 | 24,133,586.35 |
新加坡元(SGD) | 15,681,338.00 | - | 83,700,709.71 |
澳元(AUD) | 2,232,300.00 | 234,364.00 | 9,826,612.10 |
欧元(EUR) | 3,771,764.01 | - | 28,385,164.41 |
合计 | 17,601,638.79 | 1,117,929,623.33 |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批准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五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幕墙分部:生产及销售幕墙材料、建筑幕墙设计、制作和安装,幕墙检测维保服务;
②轨道交通分部:装配、加工地铁屏蔽门,屏蔽门检测维保服务;
③房地产分部: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④新能源分部: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销售,光伏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
⑤其他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幕墙分部 | 轨道交通分部 | 房地产分部 | 新能源分部 | 其他分部 | 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561,702,648.49 | 612,820,581.01 | 230,469,222.06 | 19,026,115.66 | 22,532,419.32 | 22,326,788.83 | 4,424,224,197.7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3,555,996,915.26 | 612,820,581.01 | 222,272,168.63 | 18,259,004.01 | 14,875,528.80 | 4,424,224,197.7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5,705,733.23 | - | 8,197,053.43 | 767,111.65 | 7,656,890.52 | 22,326,788.83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507,442,041.54 | 612,264,588.95 | 229,870,892.86 | 19,026,115.66 | 22,532,419.32 | 18,016,623.58 | 4,373,119,434.75 |
营业成本 | 3,091,539,824.79 | 438,654,376.83 | 61,531,185.13 | 8,032,304.65 | 81,137.33 | 11,696,532.25 | 3,588,142,296.48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3,047,951,367.08 | 438,554,056.89 | 61,531,185.13 | 8,032,304.65 | 81,137.33 | 10,755,162.77 | 3,545,394,888.31 |
营业费用等 | 429,824,307.98 | 78,706,103.75 | 106,801,017.62 | 611,754.43 | -32,044,875.40 | -92,308,898.05 | 676,207,206.43 |
营业利润/(亏损) | 40,338,515.72 | 95,460,100.43 | 62,137,019.31 | 10,382,056.58 | 54,496,157.39 | 102,939,154.63 | 159,874,694.80 |
资产总额 | 7,532,568,590.72 | 1,032,310,791.63 | 6,175,077,185.56 | 135,707,679.69 | 3,854,072,616.26 | 5,174,349,638.65 | 13,555,387,225.21 |
负债总额 | 5,019,209,775.53 | 637,907,745.67 | 3,341,408,537.22 | 4,400,541.98 | 1,564,868,771.71 | 3,186,519,125.29 | 7,381,276,246.82 |
(续上表)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幕墙分部 | 轨道交通分部 | 房地产分部 | 新能源分部 | 其他分部 | 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482,103,053.34 | 558,421,443.33 | 230,104,601.37 | 20,200,575.78 | 24,683,056.18 | 23,308,013.99 | 4,292,204,716.0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3,477,209,982.02 | 558,421,443.33 | 222,262,890.97 | 19,389,107.63 | 14,921,292.06 | 4,292,204,716.0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4,893,071.32 | 7,841,710.40 | 811,468.15 | 9,761,764.12 | 23,308,013.99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449,053,410.55 | 557,935,244.31 | 96,383,443.14 | 20,200,575.78 | 5,238,520.40 | 4,118,334,153.38 | |
营业成本 | 2,941,887,012.76 | 411,961,267.09 | 55,778,641.55 | 8,139,275.89 | 26,289.08 | 5,670,463.57 | 3,412,122,022.80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927,833,082.44 | 413,161,467.14 | 47,178,723.70 | 8,139,275.89 | 5,670,463.57 | 3,389,441,885.55 | |
营业费用等 | 352,165,756.64 | 63,757,384.76 | 110,258,413.71 | 386,336.58 | 25,596,591.89 | -11,404,630.20 | 563,569,113.78 |
营业利润/(亏损) | 188,050,283.94 | 82,702,791.48 | 64,067,546.11 | 11,674,963.31 | -939,824.79 | 29,042,180.62 | 316,513,579.43 |
资产总额 | 6,917,532,966.35 | 920,333,612.87 | 6,195,269,979.20 | 148,509,100.60 | 3,754,244,988.00 | 4,559,538,790.16 | 13,376,351,856.86 |
负债总额 | 4,845,270,214.47 | 498,678,951.55 | 3,404,409,304.62 | 24,086,072.74 | 1,464,598,412.21 | 2,895,486,937.00 | 7,341,556,018.59 |
说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本期将房地产分部的房产租赁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列报。
(3)其他分部信息
① 产品和劳务对外主营交易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金属制造业 | 3,506,046,473.56 | 3,448,357,805.90 |
轨道交通业 | 612,264,588.95 | 557,935,244.31 |
新能源业 | 18,259,004.01 | 20,200,575.78 |
房地产业 | 236,549,368.23 | 91,840,527.39 |
合 计 | 4,373,119,434.75 | 4,118,334,153.38 |
② 营业收入地区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境内 | 4,027,988,850.55 | 3,886,216,878.96 |
境外 | 396,235,347.16 | 405,987,837.05 |
合 计 | 4,424,224,197.71 | 4,292,204,716.01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2,857,394.06 | 416,495.45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359,129.89 | |
4至5年 | 359,129.89 | |
5年以上 | ||
小计 | 3,216,523.95 | 775,625.34 |
减:坏账准备 | 331,398.60 | 92,032.81 |
合计 | 2,885,125.35 | 683,592.5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16,523.95 | 100.00 | 331,398.60 | 10.30 | 2,885,125.35 |
合计 | 3,216,523.95 | 100.00 | 331,398.60 | 10.30 | 2,885,125.35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5,625.34 | 100.00 | 92,032.81 | 11.87 | 683,592.53 |
合计 | 775,625.34 | 100.00 | 92,032.81 | 11.87 | 683,592.53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3:其他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57,394.06 | 20,858.98 | 0.73 | 416,495.45 | 3,040.42 | 0.73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359,129.89 | 88,992.39 | 24.78 | |||
4-5年 | 359,129.89 | 310,539.62 | 86.47 | |||
5年以上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3,216,523.95 | 331,398.60 | 10.30 | 775,625.34 | 92,032.81 | 11.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3)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3:其他类 | 92,032.81 | 239,365.79 | 331,398.60 |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201,523.3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9.54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31,289.09元。
2.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22,103,166.85 | 1,684,718,397.92 |
合计 | 1,622,103,166.85 | 1,684,718,397.92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53,408,271.79 | 692,784,064.86 |
1至2年 | 642,978,380.00 | 92,578,310.00 |
2至3年 | 92,577,980.00 | 694,397,404.79 |
3至4年 | 680,897,404.79 | 204,960,662.54 |
4至5年 | 152,242,066.54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小计 | 1,622,104,103.12 | 1,684,720,442.19 |
减:坏账准备 | 936.27 | 2,044.27 |
合计 | 1,622,103,166.85 | 1,684,718,397.92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金 | 80,000.00 | |
其他 | 62,836.90 | 57,199.4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622,041,266.22 | 1,684,583,242.78 |
小计 | 1,622,104,103.12 | 1,684,720,442.19 |
减:坏账准备 | 936.27 | 2,044.27 |
合计 | 1,622,103,166.85 | 1,684,718,397.92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622,104,103.12 | 936.27 | 1,622,103,166.85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
合计 | 1,622,104,103.12 | 936.27 | 1,622,103,166.85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22,104,103.12 | 0.00 | 936.27 | 1,622,103,166.85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62,836.90 | 1.49 | 936.27 | 61,900.63 | |
组合6: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622,041,266.22 | 1,622,041,266.22 | |||
合计 | 1,622,104,103.12 | 0.00 | 936.27 | 1,622,103,166.85 |
B.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684,720,442.19 | 2,044.27 | 1,684,718,397.92 |
第二阶段 |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三阶段 | |||
合计 | 1,684,720,442.19 | 2,044.27 | 1,684,718,397.92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84,720,442.19 | 0.00 | 2,044.27 | 1,684,718,397.92 | |
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80,000.00 | 1.49 | 1,192.00 | 78,808.00 | |
组合7:应收其他款项 | 57,199.41 | 1.49 | 852.27 | 56,347.14 | |
组合6: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684,583,242.78 | 1,684,583,242.78 | |||
合计 | 1,684,720,442.19 | 0.00 | 2,044.27 | 1,684,718,397.92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44.27 | -1,108.00 | 936.27 |
⑤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0.00 |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3,345,434.89 | 1年以内 | 87.00 | |
625,478,380.00 | 1-2年 | ||||
72,577,980.00 | 2-3年 | ||||
538,000,000.00 | 3-4年 | ||||
121,782,273.45 | 4-5年 | ||||
方大(江西)置地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500,000.00 | 1-2年 | 11.12 | |
20,000,000.00 | 2-3年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142,897,404.79 | 3-4年 | ||||
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0,459,793.09 | 4-5年 | 1.88 | |
公积金 | 非关联方 | 31,372.00 | 1年以内 | 0.00 | 467.44 |
社保费 | 非关联方 | 27,410.63 | 1年以内 | 0.00 | 408.42 |
合计 | 1,622,100,048.85 | 100.00 | 875.86 |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57,062,530.00 | 1,657,062,530.00 | 1,526,831,253.00 | 1,526,831,253.00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2024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余额 |
方大建科公司 | 751,950,000.00 | 751,950,000.00 | ||||
方大江西新材公司 | 74,496,600.00 | 74,496,600.00 | ||||
方大置业公司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方大世汇国际公司 | 61,653.00 | 61,653.00 | ||||
方大新能源公司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
方大鸿骏投资公司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
方大投资企业 | 235,323,000.00 | 235,323,000.00 | ||||
方大智造公司 | 70,000,000.00 | 12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方大智源 | 237,554,277.00 | 237,554,277.00 | ||||
合计 | 1,526,831,253.00 | 365,554,277.00 | 235,323,000.00 | 1,657,062,530.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532,419.32 | 81,137.33 | ||
其他业务 | 24,692,199.04 | 26,289.08 |
说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本期将房地产分部的房产租赁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列报。
5.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子公司分配的股利 | 72,929,550.62 | |
合计 | 72,929,550.62 |
十七、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4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01,723.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52,732.81 |
债务重组损益 | -118,701.78 |
安置职工支出 | -10,301,966.1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63,158.03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8,397,296.6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650.88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8,842,462.81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890,432.45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952,030.36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2,674.24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964,704.60 |
说明:
①本公司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明细及原因如下:
项 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