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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宋晓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宋晓芳)本人作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勤勉、尽责履职,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发表客观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在会计、税务等方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宋晓芳女士: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于和记黄埔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嘉里建设集团等知名外企。现任深圳纳克名南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税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亿华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研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宇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宋晓芳883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宋晓芳4411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通过现场办公、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本人2024年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经过与其他独立董事的充分沟通和讨论,本人对这些议案给投了同意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12月,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预告、公司2024年度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对重点审计事项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三)其他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及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参观与考察,查阅了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了解其财务及经营状况。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公司投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的收益情况、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及拍卖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关注公司舆情信息,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建议、关注的焦点。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参加培训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2024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等专题培训,还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广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二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提升履职能力。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准确地传递了会议文件材料,对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做出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经查,2024年度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充分听取董事会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意见后,对上述议案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了财务信息,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及时召集审议以上报告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四)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五)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上述事项。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

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承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并完成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其他事项

1、业绩预告情况2024年,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与披露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披露了临时公告60份。本人对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年,结合审计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主要以风险管控导向,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运用内控方法,对资金、采购、销售、资产、存货、成本、工程项目等重要业务领域业务流程闭环检查,有效降低及规避业务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其他事项

1、2024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4年,本人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本人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晓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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