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美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5月23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审计投入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

年上市公司、化工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业务合伙人担任。

(二)工作方案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制定了全面、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着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跌价、关联方交易、境外子公司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于预审工作结束后、年审现场工作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两次集中沟通,对审计过程的重大事项交换意见;于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答复工作情况。

(四)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制度。当项目组成员、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四川华信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流程,包括现场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由标准部人员担任,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

现场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重点进行第二层次复核,主要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六)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会计、税务、内控管理以及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等提供了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年报预审工作开展情况、年报审计工作进展、重要沟通事项及采取的主要审计程序、内部控制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重大事项、2024年度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