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83,247.8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750,475.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05,981,646.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71,075,935.94元,公司股本基数为86,933,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1,075,935.9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381,36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381,362.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94%。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381,362.00 | 39,120,030.00 | 29,557,35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583,247.87 | 84,962,877.63 | 36,990,114.52 |
研发投入(元) | 111,563,075.39 | 108,948,092.20 | 104,375,592.08 |
营业收入(元) | 337,322,219.96 | 359,723,789.21 | 292,833,349.8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5,981,646.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1,075,935.9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6,058,74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6,845,413.3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6,058,74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24,886,759.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82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6,058,748.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已超过3,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时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