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三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于2024年12月18日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集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4号)。
一、协议履行进展
近日,为顺利推进三圣股份重整程序,公司与深圳高新投集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针对《执行和解协议》解除条款做出部分变更并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将《执行和解协议》 中解除条款的第(三)项“本协议成立后3个月内,三圣股份未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变更为“自本协议成立后6个月内,三圣股份未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2、除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变更事项外,《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仍以《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准。
3、本补充协议是《执行和解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系《执行和解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