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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79,106,015.73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81,751,821.1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75,182.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6,352,349.12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7,234,0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049,180.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580,057.9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113,3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48%。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4,113,3407,234,0024,822,668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9,106,015.7331,958,946.0522,171,840.61
研发投入(元)76,691,433.3876,551,379.3577,228,527.88
营业收入(元)2,260,250,056.332,315,884,483.112,094,257,28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40,049,180.7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44,580,057.98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6,170,0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4,412,267.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6,170,0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30,471,340.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46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6,170,0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4.16%、

3.4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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