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79,106,015.73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81,751,821.1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75,182.1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6,352,349.12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7,234,0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049,180.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580,057.9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113,3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48%。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113,340 | 7,234,002 | 4,822,66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106,015.73 | 31,958,946.05 | 22,171,840.61 |
研发投入(元) | 76,691,433.38 | 76,551,379.35 | 77,228,527.88 |
营业收入(元) | 2,260,250,056.33 | 2,315,884,483.11 | 2,094,257,280.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40,049,180.7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44,580,057.9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6,170,0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412,267.4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6,170,0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30,471,340.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46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6,170,0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4.16%、
3.4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