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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同益股份股票代码:3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邵羽南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青翠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同益股份

上市公司、公司、同益股份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华青翠
本报告书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由41.33%变为39.2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数据计算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份比例时,以总股本181,918,57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113,800股后,以股本180,804,77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下同。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姓名:邵羽南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3060519721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华青翠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30604197212******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华青翠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邵羽南先生、华青翠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系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并因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88,43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9月2日因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1.33%被动增加至

41.58%。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88,43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88,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1.58%减少至39.2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邵羽南先生及华青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178,0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81,918,573股)的41.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邵羽南先生及华青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889,67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1,113,800股后总股本(即180,804,773股)的39.2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邵羽南36,211,26519.9131,922,92117.66
华青翠38,966,75821.4238,966,75821.55
合计75,178,02341.3370,889,67939.2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先生及华青翠女士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为30,98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3.70%,占公司总股本的17.13%,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羽南、华青翠

签署日期:

2025年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同益股份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同益股份股票代码3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邵羽南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
华青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合计持股数量:75,178,023股合计持股比例:41.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邵羽南减少4,288,344股变动比例:合计减少2.37%变动后持股数量及比例:合计持股数量70,889,679股,合计持股比例39.2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股份变动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9月2日股份变动方式: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股份变动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3月25日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适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邵羽南、华青翠

日期: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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