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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于2024年11月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预审后沟通会议,

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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