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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程凯”)与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程凯”)共用水电表,预计双飞程凯将基于实际水电费发生额为金华程凯代付水电费,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

2.根据双飞程凯与金华程凯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双方拟合作开展双飞程凯储能项目,由双飞程凯负责提供项目用地,金华程凯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建成后双飞程凯将按照约定比例向金华程凯支付储能电费,该等关联交易2025年度不含税总额预计不超过 1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具体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计不含税交易金额2025年初至董事会通知日累计发生不含税交易金额上年度发生不含税交易金额
代关联方支付水电费金华程凯代付水电费500.303.32
支付储能电费金华程凯支付储能电费10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发生额(不含税)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 (不含税)
成都茂晟注1采购轴瓦、零星材料等2001.67
销售商品2007.46
接受财务资助注2500445.98
金华程凯代付水费503.32
接受财务资助注21000200

注1:因成都茂晟于2024年9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四川双飞虹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故公司与成都茂晟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对应期间为2024年1-9月。注2:成都茂晟向四川双飞虹提供的财务资助款445.98万元已由四川双飞虹于2024年9月30日归还,金华程凯向双飞程凯提供的财务资助款200万元已由双飞程凯于2024年12月30日归还。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MA6CT6AG8Q

3、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柏合镇)翠柏路168号

4、法定代表人:魏晋金

5、注册资本:3688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7-06-27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轴承、轴承材料、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易天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88100.00

10、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科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7271.32
净资产3098.86
主营业务收入2406.04
净利润-846.86

11、与公司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9月双飞集团持股四川双飞虹66%,成都茂晟持股四川双飞虹34%,(因成都茂晟于2024年9月末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四川双飞虹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故公司与成都茂晟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对应期间为2024年1-9月)。本次四川双飞虹向成都茂晟销售轴瓦等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都茂晟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履约能力介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成都茂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2549911159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1490号

4、法定代表人:郑明洪

5、注册资本:3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成立日期:1997年08月06日

8、经营范围:铜基合金粉末及粉末冶金配件、轴瓦型材、轴瓦、轴承、衬套、侧板、磷铜合金的制造、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销售。装饰材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郑明洪126.0042.00
2郑国凯120.0040.00
3郑晨蔚54.0018.00
合计300.00100.00

10、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科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003.40
净资产9276.46
主营业务收入114.44
净利润3301.06

11、与公司关联关系:双飞集团持股双飞程凯80%,金华程凯持股双飞程凯20%,本次金华程凯向双飞程凯代关联方支付水电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金华程凯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履约能力介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金华程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将约定双方交易内容、定价方式、付款安排、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整的体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

意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允、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所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交易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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