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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甘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甘亮)

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甘亮,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首批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新成长基金高级合伙人,上海博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启愈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7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本年召开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75200
股东大会30000

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时,本人肯定了公司聘任新总经理的决定。并提出希望公司面临新形势,积极做出改变,为公司未来运营管理注入新鲜血液,积极选拔年轻人加入管理团队,建立健全未来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强人才储备。董事会采纳了该建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提名蒲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资格,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名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及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基薪方案》及《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三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对终止实施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议和讨论,确认了暂停的原因和必要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5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

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甘 亮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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