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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兆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兆阁,现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兆阁,1968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2年6月,毕业于青岛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6月,获青岛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今,就职于青岛科技大学。主要从事于高分子材料的成型加工和高性能化研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完成了多项国家攻关、“863”、省市级攻关和重点项目工作以及主持20多家企业的横向课题研究,并获得了多项省市级科技奖励,在学术期刊发表科技论文100多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多项。现任青岛科技大学塑料工程教研室主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7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共3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并就审议议案情况发表独立审查意见。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情况: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人员、内审人员积极沟通日常财务、内审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工作按时推进,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3、2024年8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向本人反馈公司各阶段基本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布局,充分保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对相关事项的执行、披露、合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制定及授予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业务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8元/股。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履行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兆阁2025年4月17日

(以下无正文,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兆阁

2025 年 4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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