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就本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2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任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且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开展监督与核查工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程序合法,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
定和要求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小额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有关流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情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在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告知其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出现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1、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同时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继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与有效运行。
4、2025年度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
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提高履职水平及监督检查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