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了2025年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对外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电子”)已按照合资协议约定与集团公司出光兴产株式会社(简称“出光兴产”)完成中国特定OLED材料客户的业务转移,未来公司与出光兴产的少部分业务将转移至出光电子,根据出光电子供应链端转移计划完成的时间,公司预计了2025年和出光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出光电子 | 800.00 | 0.63 | 0 | 0 | 0 | 出光电子2024年供应链端的业务转移 |
尚未完成,公司仍与出光兴产开展业务,预计2025年中将完成供应链端的转移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显示材料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科新路8号附20号
5、法定代表人:中岛光茂
6、经营范围:OLED等平板显示屏材料、电子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测试、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售后服务;提供分拨、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加工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以及区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相关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出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 | 75.03% |
2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530.00 | 4.97% |
3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32.50 | 20.00% |
合计 | 10,662.50 | 100.00% |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2024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75,143,122.90 |
净利润 | 3,938,915.78 |
资产总额 | 202,394,469.10 |
负债总额 | 25,845,408.87 |
资产净额 | 176,549,060.23 |
注:出光电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师成都报(审)字(25)第P0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持有出光电子20%股权,并向出光电子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出光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出光电子系公司客户出光兴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也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除前述股权投资、董事委派和业务合作外,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特殊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受益于终端消费电子复苏和OLED面板需求旺盛的影响,出光电子作为全球蓝光主体材料的领导者出光兴产在中国的生产基地,业务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收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签订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保持业务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