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5,471,996.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07,05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543,164.22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20,763,379.32元(含税)。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22,306,543.5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9%;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6,782,958.5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29,089,502.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1.0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在当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回购(下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9,606,711.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61,913,254.7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4.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2,306,543.54 | 59,894,363.25 | 117,336,746.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0,033,951.23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1,722,494.92 | 134,181,283.39 | 246,538,464.91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5,471,996.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 | 299,537,653.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2) | 130,033,951.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 | 210,814,081.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4)=(1)+(2) | 429,571,604.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5)=(4)/(3) | 203.77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338,610,031.9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4,147,240,509.6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8.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本表中2024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包含2022年度、2023年度回购的于2024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
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