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公告:2025-01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马瑞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对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决议公告:2025-013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6、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进行调整。
7、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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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事项。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