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仅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鉴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展,国际创智中心(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化工板块、锂电涂覆隔膜产线未来建成投产后,公司目前执行的资产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其实际使用状况,为了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部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公司产品的真实成本,结合同类上市公司,公司对新增国际创智中心项目、化工板块、锂电涂覆隔膜产线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将公司国际创智中心项目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确定为40年,化工板块、锂电涂覆隔膜产线的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8-10年变更为8-14年。
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临时公告:2025-023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10% | 4.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年 | 5%-10% | 9%-11.8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10% | 11.25%-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8%-19% |
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10%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年 | 5%-10% | 6.429%-11.8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10% | 11.25%-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8%-19%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同时,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仅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不改变公司现有固定资产2025年1月1日以前已执行的折旧年限,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估计自主变更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并参考行业惯例,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自主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