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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股票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25-024债券代码:163705债券简称:20钢联03债券代码:175793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企业”)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包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完善的采选系统以及建设、维修、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情况

(一)2024年度关联采购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矿、精矿粉450,000.00439,219.67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燃料370,000.00294,683.48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运费、装卸费260,000.00265,650.05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炭180,000.00149,440.76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燃料、合金120,000.0089,355.72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综合服务费90,000.0051,245.28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75,000.0039,050.24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废钢73,000.0052,990.84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运费、装卸费57,000.0082,474.00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46,000.0025,547.69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废钢40,000.0042,779.37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修理费、备件、原材料36,000.0066,719.71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燃料26,000.0022,645.5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非炼焦煤、辅材26,000.00104.71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费、养护费、运费、修理费25,000.0015,178.55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工程款21,000.006,850.05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修理费、工程款20,000.0015,567.29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17,000.006,902.59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原燃料16,000.00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费、废钢12,000.002,555.59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包费、劳务费11,000.008,803.10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修理费9,000.0014,019.89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服务费、修理费、安措费9,000.0011,502.82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8,000.006,787.61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原料8,000.006,566.65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工程款7,300.004,958.37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钢6,900.001,408.46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餐费、水费、印刷费、通勤费、住宿费、租车费5,900.005,710.47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5,300.005,575.10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手续费5,000.000.04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4,500.0028.36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装卸费4,400.003,689.59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4,300.001,113.25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修理费、安措费3,700.00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辅材3,000.003,009.72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费、劳务费、服务费2,800.002,228.28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辅材2,500.001,980.21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合金2,300.002,210.10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费、设计费、工程款2,300.001,627.56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备件2,000.001,585.10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备件2,000.001,547.03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测费1,800.001,884.99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鉴定费1,800.001,089.38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租赁费1,700.001,640.00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代理运费1,700.00348.37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修理费、劳务费1,500.00563.13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务费1,200.001,854.51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合金1,000.00182.58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装卸费、仓储费800.00933.83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工程款800.00575.07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备件500.00113.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废钢500.00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化验费300.00858.87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250.00387.18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240.00387.85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服务费230.00217.77
包钢教育培训中心服务费200.00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金170.00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费100.00401.76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加工费90.001,158.46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废钢90.0014.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原料、废钢70.00
包头稀土研究院咨询费50.00114.43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钢50.0045.72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废钢30.00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计量、检验费20.00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费10.001.66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10.00

(二)2024年度关联销售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精矿、能源介质、服务1,061,000.00762,565.47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钢铁产品560,000.00610,943.57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钢铁产品、副产品、能源介质280,000.00147,580.49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萤石、能源介质122,100.0099,752.71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原材料、租赁费、服务、副产品97,000.00250,108.53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35,000.0016,561.55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钢铁产品27,000.0029,871.13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原材料25,750.0010,414.68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钢铁产品25,000.0019,185.07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钢铁产品25,000.0012,602.82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钢铁产品15,000.00-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废钢0.0038,991.23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0.0023,232.14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动力0.0021,062.03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辅材0.001,829.88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备件0.00477.93
合计2,084,410.001,851,679.26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12,000.0013,552.04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服务、租赁、能源介质、副产品7,300.0079,697.16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能源介质、租赁费、服务6,700.0010,414.5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能源介质6,000.00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3,700.00-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500.001,712.14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000.001,808.53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钢铁产品1,700.007,705.05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材料1,500.00591.24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400.00-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1,200.001,678.36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200.00898.00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900.00925.53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租赁费860.00684.59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能源介质、钢铁产品、服务、原材料820.001,006.54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670.001,106.03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650.00480.66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480.002,501.59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450.00302.81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服务320.00243.40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50.00332.55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170.00129.62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150.00125.62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50.00124.27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能源介质140.0058.1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能源介质120.00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品90.00-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73.00-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原材料65.00-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57.00-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53.00152.30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52.0068.50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50.00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38.00188.18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0.0032.38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20.00-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服务15.0038.17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12.001,247.64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10.00-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能源介质10.0023.73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原材料、能源介质10.00762.56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0.003.77
包头稀土研究院服务10.000.24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0.000.05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0.001.84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服务10.000.61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能源介质10.000.38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服务10.001.12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原材料、化检验费10.00-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钢铁产品10.000.87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服务10.0011.69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服务10.000.31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1,600.00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867.26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746.81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92.89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44.55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24.98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化检验费-10.15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租赁费-3.92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3.48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2.21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1.01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服务-0.82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0.03
合计2,326,865.002,091,596.96

(三)2025年度关联采购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矿、精矿粉450,000.00439,219.67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燃料300,000.00294,683.48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运费、装卸费280,000.00265,650.05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动力260,000.0021,062.03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炭150,000.00149,440.76
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废钢150,000.0038,991.23202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燃料、合金90,000.0089,355.72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运费、装卸费80,000.0082,474.00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修理费、备件、原材料70,000.0066,719.7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综合服务费65,000.0051,245.28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废钢50,000.0052,990.8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废钢45,000.0042,779.37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40,000.0039,050.24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辅材35,000.001,829.88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25,000.0025,547.69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料25,000.0023,232.14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燃料20,000.0022,645.59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修理费、工程款20,000.0015,567.29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绿化费、养护费、运费、修理费20,000.0015,178.55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修理费20,000.0014,019.89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包费、劳务费10,000.008,803.10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服务费,修理费,安措费8,000.0011,502.82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修理费8,000.006,902.59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工程款8,000.006,850.05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8,000.006,787.61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原料7,000.006,566.65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餐费、水费、印刷费、通勤费、住宿费、租车费6,000.005,710.47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6,000.005,575.10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工程款5,000.004,958.37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装卸费4,000.003,689.59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辅材3,000.003,009.72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费、废钢3,000.002,555.59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费、劳务费、服务费2,000.002,228.28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合金2,000.002,210.10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辅材2,000.001,980.21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测费2,000.001,884.99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务费2,000.001,854.51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租赁费2,000.001,640.00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费、设计费、工程款2,000.001,627.56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备件2,000.001,585.10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备件2,000.001,547.03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钢2,000.001,408.46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加工费2,000.001,158.46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2,000.001,113.25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鉴定费1,000.001,089.38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装卸费、仓储费1,000.00933.83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化验费1,000.00858.87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工程款600.00575.07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修理费、劳务费600.00563.13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备件500.00477.93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费500.00401.76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代理运费500.00348.37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400.00387.85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400.00387.18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服务费200.00217.77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合金200.00182.58
包头稀土研究院咨询费200.00114.43
包钢教育培训中心服务费200.00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备件200.00113.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原料、废钢100.00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钢50.0045.72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废钢20.0014.31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费2.001.66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手续费1.000.04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0.0028.3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非炼焦煤、辅材0.00104.71
关联方合计2,302,673.001,851,679.26

(四)2025年度关联销售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精矿、能源介质、服务1,061,947.00762,565.47预计售价上涨。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钢铁产品620,000.00610,943.57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钢铁产品、副产品、能源介质150,000.00147,580.49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原材料、租赁费、服务、副产品100,000.00250,108.53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萤石、能源介质100,000.0099,752.71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服务、租赁、能源介质、副产品80,000.0079,697.16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钢铁产品30,000.0029,871.13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钢铁产品20,000.0019,185.07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17,000.0016,561.55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14,000.0013,552.04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钢铁产品13,000.0012,602.82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12,000.00746.8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能源介质、租赁费、服务11,000.0010,414.59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原材料10,500.0010,414.68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钢铁产品7,800.007,705.0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能源介质5,900.00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600.002,501.59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900.001,808.53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800.001,712.14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1,700.001,678.3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1,600.001,600.00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1,250.001,247.64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1,200.001,106.03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能源介质、钢铁产品、服务、原材料1,100.001,006.54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930.00925.53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900.00898.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870.00867.26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原材料、能源介质770.00762.56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租赁费690.00684.59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材料600.00591.24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500.00480.66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340.00332.55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租赁费320.003.92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310.00302.81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服务250.00243.4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能源介质170.00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160.00152.30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130.00129.62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130.00125.62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130.00124.27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190.00188.18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93.0092.89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70.0068.50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能源介质60.0058.17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45.0044.55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服务40.0038.17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33.0032.38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25.0024.98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能源介质24.0023.73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服务12.0011.69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化检验费11.0010.15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介质、服务4.003.77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4.003.48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3.002.21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2.001.84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服务2.001.12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2.001.01
包头稀土研究院服务1.000.24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服务1.000.61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能源介质1.000.38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钢铁产品1.000.87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服务1.000.82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1.000.03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服务1.000.31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能源介质、服务0.05
关联方合计2,274,034.002,091,596.96

(五)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厂房、机器设备22,560.0022,560.96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600.00598.85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340.00339.34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255.00253.87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47.043.92
合计23,802.0423,756.94

2、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47,830.0047,832.75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150.00148.16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物1,760.001,758.32
合计49,740.0049,739.23

3、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预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1,487.001,480.69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设备77.00148.16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建筑143.00142.77
合计1,707.001,771.62

(六)其他关联交易2024年度向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期末余额为169,2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3,032.37万元。

2024年度向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已全部偿

还,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59.38万元。2024年12月31日存入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84,724.88万元,本期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1,800.23万元。

预计2025年在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55亿元,预计存款利息2,000万元;预计2025年在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55亿元,预计贷款利息5,500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母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钢铁制品、机械设备、稀土产品1,642,697.7155.4555.45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鄂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海市包钢万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蒙润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天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鑫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海包钢煤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博研智成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万开置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鄂尔多斯市绿动钢联物流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关联方
包头稀土研究院受同一公司控制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蒙泰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包头氢能绿电能源有限公司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关联方
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唐山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泰纳瑞斯全球服务远东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合肥亿昌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合肥昌辉建材有限公司合联营企业的关联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①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②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

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取;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

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

无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建设、维修、综合服务系统,导致

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料铁矿石主要由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供给的原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费用低,保证了公司的原料供应、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集团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应系统,为本公司供应原主材料,是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关联销售方面,集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基本由本公司供给,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同时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采购费用,也为公司节约了经营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运输、基建、维护、化检验和后勤等综合性服务,长期以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既避免了公司重复建设的投资负担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缺点,也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有限的资金、人才投入到主营业务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07年7月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司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集团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补充和修改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并终止了《铁水购销协议》、《原料购销协议书(钢坯)》、《原料购销协议书(钢材)》、《原辅料购销协

议书》、《能源供应协议》、《钢材销售合同(集团)》、《进出口代理协议》、《维修合同》、《运输及检化验合同》。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年,根据本公司购入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2011年6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天诚线材资产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13年3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巴润矿业资产后,2017年与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终止《矿浆供应合同》;2017年终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铌选矿浆供应合同》。2018年废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并新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④《融资租赁合同》

⑤《焦炭采购协议》

⑥《金融服务协议》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⑧《资产租赁协议》

⑨《资金使用协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a.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保证将依照本公司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包括铁矿石、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但本公司所订购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必须为集团公司现生产(或所能生产)的品种。集团公司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若本公司要求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的数量超出集团公司届时的生产能力,集团公司不必亦无义务向本公司提供超出部分的主要原、辅料。就主要原、辅料供应而言,在任何特定期间内,本公司没有义务向集团公司保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本公司将有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集团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任何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主要原、辅料品种。

其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材料(胶、油漆等);火工材料(炸药、雷管等);建筑用料(木材等)等: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辅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规格及要求

本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集团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确保其供应的主要原、

辅料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价格确定原则铁矿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品位、加工难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

交易价格按照区内采购的市场价格执行。

上述价格均包括集团公司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订购本公司可按其需要向集团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主要原、辅料。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种类、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集团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每类主要原、辅料品种的供售价。本公司接获集团公司回复后5个作日内,若并无书面通知集团公司作任何更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鉴于不同品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周期,本公司在订购时应给予集团公司充分的事前通知。就此,本协议双方同意在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发出的书面订单订购的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周期期限届满前,集团公司无须向本公司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集团公司须按事前与本公司商定的安排向本公司按订单要求交货。

交货地点

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料的交货地点按下列约定确定:铁矿石为本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生石灰、白

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质量检验在交货时集团公司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等相关参数,如经本公司检验发现有不符合订单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的货品时,本公司可于交货后10日内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拒收,经集团公司检验部门确认并即时通知本公司办理有关处置手续,一切检验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主要原、辅料,本公司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货款将无须支付。此外,若本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退还给集团公司。就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须在本公司发出通知后30日内付还给本公司相等于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供售价格的款项;过期未付的,本公司可于应付但未付给集团公司的任何其他主要原、辅料货款中将其扣除。就上述被拒收的主要原、辅料而言,若双方同意,可按双方临时协商议定的较低价格将其售予本公司。计量铁矿石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结算集团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主要原、辅料在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就本公司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集团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本公司如有对任何主要

原、辅料的质量发生质疑,则在该等质疑按第七条规定解决以前,本公司有权对质疑部分的主要原、辅料货款实行拒付;拒付形式可采取对日后提供货品的等额货款实行留扣(指相关部分的金额而言)。生效、期限及终止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仅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本公司事先提前不少于30天向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2.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进出口代理: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设备、钢材等)由集团公司代理完成,所涉业务依正常商业行为处理。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进口铁矿石代理协议》,协议约定价格条件:CFR中国主要港口,结算方式:信用证,包装要求:散装。费用:为完成进口铁矿石代理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口合同项下的所有支付款项、进口税、港口费用、货物运输费用、海运保险、银行费用等,将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代为支付。代理费:按实际到包头过磅干量,以每干吨2.5元向集团国贸公司支付代理费。

b.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服务连铸小方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连铸小方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方钢: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方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初轧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初轧坯,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矩型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矩型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废钢、废材: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废钢、废材,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焦炭: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焦炭,双方同意按本地区市场价格作为定价标准。

非金属原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非金属原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备件、辅助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备件、辅助材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支持性服务

计量: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计量服务,双方同意按行业计量收费标准确定。

化检验: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化检验,本公司同意提供化检验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化检验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维修维护服务: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服务,由本公司提供该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维修维护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约定

就协议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应为:如存在政府定价,则为政府定价;如无适用的政府定价,则为该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无适用的市场价格,则为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

结算方式

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的经常性服务项目及包钢股份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水、电、气、蒸汽、煤气等,由双方协商后定期结算。对于非经常性服务项目,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商业惯例商定。对于定期调整价格的服务,如价格尚未调整,先按原定价格付款,在价格确定之后,双方按有关价款进行结算。

②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回收废钢: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废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备品备件: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由集团公司自加工的备品备件服务,双方同意按上一年度集团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种类备品备件的价格确定。

支持性服务

运输: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公路、铁路运输,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维修、维护:对于本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集团公司同意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讯: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设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咨询与技术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暖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印刷品: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印刷品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住宿: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租车: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爆破: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爆破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检测: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有关款项的代收代缴:对于本公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排污费、人防费,双方同意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代收代缴,并不收取任何服务性质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其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员工培训、消防、交通、绿化、卫生与安全保卫等),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a.根据与集团、宝山矿业公司2017年8月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承租集团拥有使用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及预留用地,面积为176,990.00平方米,承租宝山拥有所有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

每平方米5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88.50万元,办公楼、厂房租赁费用为每年1,640.00万元。租赁期限自本公司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稀土、铌选生产线有关资产交割日起,至本公司完成对该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厂房、土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收购完成,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承租集团公司位于白云区和固阳县的白云选矿、巴润矿业和固阳矿山公司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48,049,551.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2.1至3.4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10,474.65万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在租赁期间,如购买集团上述租赁土地,双方另行协商租赁终止事宜。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24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面积为23,867,599.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厂区),本协议项下的租赁土地每年租金价格为:18元/平方米(一类)、

13.2元/平方米(二类),该租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租金按年度制定。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b.自2013年9月起,本公司将依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使用。共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该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3号、乌前旗国用(2012)第40103539号、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4号,面积共计1,996,179.8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际租赁面积为1,996,179.8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如包钢庆华要求续展租赁协议,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包钢股份。双方商讨续展租赁的条款及租金,包钢股份应在15日内对是否同意续展予以书面确认,如同意续展,应在1个月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格为:3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598.85万元。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包钢股份可以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包钢庆华在租赁期内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赁期(包括续展期限)内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费用及就该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或其他监管机关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或税款应由包钢庆华承担。

c.与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轨道”)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本公司将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500米重轨厂区及电淬火车间给中铁轨道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中铁轨道每年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

339.34万元(该有偿使用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租赁土地年度租金由中铁轨道一次性向包钢股份支付。甲方收到中铁轨道支付的年度租金后30日内开具当年度已收租金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国家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国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包钢股份承租土地价格发生变化,包钢股份有权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双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租金标准执行。d.与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楷”)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本协议项下涉及一宗土地,租赁期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偿使用金共计112.83万元(该有偿使用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若遇国家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国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甲方关于土地有偿使用价格标准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对有偿使用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乙方应于甲方要求的时间执行新标准向甲方支付有偿使用金。e.与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利尔需有偿使用本协议项下土地,土地位于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厂区院内,所涉土地由包钢股份按照现状有偿提供给利尔,租赁期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偿使用金共计47.02万元(不含增值税)。利尔应于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全部有偿使用金。包钢股份于利尔有偿使用金支付后15日内开具已发生有偿使用金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融资租赁合同本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

融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执行《租赁合同》共35份,租赁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租金年利率为3.19%-4.65%不等。租赁期间本公司每3个月付息一次,每6个月或12个月还本一次,租赁期满后,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或100元的留购价格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购。

⑤焦炭采购协议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焦炭做为原料。本公司可按需要向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焦炭。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焦炭的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焦炭品种的供售价。在本公司接获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通知回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焦炭。按本公司订单计划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焦炭。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焦炭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焦炭品种。

本公司要求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焦炭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焦炭的品种、规格。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焦炭,并确

保其供应的焦炭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双方同意焦炭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焦炭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交易价格按照采购时的市场价执行。上述价格包括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将焦炭运到约定所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焦炭在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同时定期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

⑥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5月与包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本公司拟与包钢财务公司续签新的协议,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本公司愿意选择由财务公司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本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本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存款业务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归集资金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日均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同期限贷款所定的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本公司享有以下权利: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或说明的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财务公司出现经营风险的情况,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或自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公司通过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稀土选矿、铌选矿相关资产,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具有了开发尾矿资源的能力,鉴于尾矿开发的主要产品之一为稀土精矿,具备年产45万吨的生产能力。双方约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在定价计算公式不变的情况下,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定价公式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与北方稀土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公告。

⑧资产租赁协议

2022年10月26日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

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确认。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包钢庆华每月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1,880.08万元(不含税),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租金。如需对租金进行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租赁期间,协议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包钢庆华自行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包钢庆华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协议资产获得的收益,归包钢股份所有。

⑨资金使用协议2017年本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筹措、现金流等情况、结合本公司的现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使用利息,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本公司使用资金每日余额的平均数为计息基数。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公司应于下列情形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资金:

a.包钢集团尚未向本公司提出资金归还需求,但本公司资金状况改善,希望向包钢集团偿还资金。

b.包钢集团有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出归还要求,本公司应当归还,但应给予本公司合理期限。

c.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本协议或作出与本协议内容相反的决议,包钢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立即归还资金,

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d.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情形

七、相关情况说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所控股的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亦严格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运营。在现行有效的财务公司章程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当承担财务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通过财务公司外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财务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财务公司补充资本。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财务资助的规定,包钢股份承诺公司2024年未发生向子公司、联营公司、关联方(尤其是控股股东)或无关联的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5年不会向持股比例为75%以下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关联方(尤其是控股股东)或无关联的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

金融服务协议中服务额度的确定,主要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规范运作的文件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除存款外其他贷款等额度是基于综合授信额度进行确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金融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并予以披露。金融服务协议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该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所以签订并执行了金融服务协议。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做出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据较为科学、准确。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了公允的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5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刘宓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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