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29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工作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通知》(内国资法规函〔2024〕9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备案登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左栏划线部分为删去内容,右栏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构,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保证党组织顺利开展活动。 |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设立中共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应当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04,942,248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88,619,348元。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首席合规官。 |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艺机 |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 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45,404,942,248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45,288,619,348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首席合规官; ……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工作机构和人员。公司党委根据需要,设立党委工作部门,结合定员情况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保证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工作机构和人员。公司党委根据需要,设立党委工作部门,结合定员情况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的工作,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按规定比例设立党组织工作经费,保证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第一百八十七条 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 第一百八十七条 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按照党委会的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落实党委决定。 | 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入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按照党委会的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落实党委决定。 根据需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设纪委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1名,其他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若干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 |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具体职责。公司党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 |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具体职责。公司党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政治能力,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 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政治能力,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以下内容不变,序号顺延) |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专项决议,尤其是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所涉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若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专项决议,尤其是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所涉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若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第二百一十条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第二百一十条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